[新聞] 嚇!行進中的車子突滾出一女面朝下趴地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2-06-12 11: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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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行進中的車子突滾出一女面朝下趴地 真相曝光太噴飯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2年6月12日
媒體:自由時報
作者:王勇超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文章退回。
4.完整新聞內容:
高雄一名鍾姓女子搭乘蕭姓男友的汽車,本月10日上午8時許行經中山路、中安路口,兩
人只是在車上發生爭執,鍾女竟從副駕駛座開門、負氣跳出車外,幸好當時未造成後方車
輛追撞,也未引起其他交通事故。鍾女因為跳車造成頭部撞傷、手腳擦挫傷,被119救護
人員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將依《道路管理處罰條例》對鍾女開單,可罰500元

有網友把行車紀錄器拍下的鍾女跳車過程貼上網路,直呼:「還好速度不快(50km/h)左
右,說跳就跳~還好沒有被自己的車爆頭!」其他網友說:「危險伴侶,早早分手才是上
策!」、「好危險」、「感覺像吵架後跳車」、「還好旁邊沒大車!」
據了解,鍾姓女子(29歲)與蕭姓男友(35歲)10日上午8時許,在蕭男駕駛的車上發生爭吵
,鍾女在車水馬龍的道路上,打開副駕駛座的車門、跳出車外。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鍾
女跳車腳觸地後,整個人隨即翻滾撞擊地面,隨後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
警方說,根據網友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案發的時間為10日上午8點27分許,當時車速
約在時速50公里左右,鍾女子落地時,行車紀錄器所在的後車車輛時速為52公里。
轄區前鎮分局通知蕭男協助調查,蕭男僅稱他與鍾女是男女朋友,鍾女跳車前兩人在車上
吵架,隨後鍾女開車門跳車,但蕭男並未說明兩人爭執的原因。
警方表示,鍾女經119送醫後,其手腳擦挫傷、頭部撞傷。鍾女跳車行為,本分局將依違
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1條開罰,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呼籲,
民眾勿因一時情緒不佳隨意跳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1條規定,在車輛行駛中
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陳志榮說,若跳車者導致後車因閃避不及而傷亡,亦可能會面臨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
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及刑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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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njikayama (羽山)   2022-06-12 13:18:00
500應該是全國一致,超貼心的交通部
作者: littleme1125 (..)   2022-06-12 14:38:00
媽哩個逼 這樣才罰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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