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指控黃曉明及Angelababy偷電動單車未被

作者: yuzukineko (閃亮三叔公)   2022-02-23 10: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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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黃曉明及Angelababy偷電動單車未被受理 高雄男投訴員警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2/02/23 09:13
媒體:自由時報
作者:記者洪定宏
4.完整新聞內容:
大年初五,年約60歲的王姓男子向警方報案,指控中國藝人黃曉明及Angelababy偷竊他的
電動單車,因王男的陳述非事實,員警沒有受理,王男憤而投訴,督察組調查後,確認無
疏失,還員警公道。
高市警方指出,2月5日下午約1點,王男到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報案,聲稱他的電動單車
被中國藝人黃曉明及Angelababy竊取,並指Angelababy的中文姓名是「劉嘉玲」,更強調
他曾跟Angelababy約好要去三民區聚餐,要求員警聯繫2人到案說明。
由於Angelababy本名叫「楊穎」,黃曉明及Angelababy沒有入境台灣,遑論王男要約
Angelababy聚餐,員警研判王男「不知所云」,陳述內容與事實不符,因此無法受理報案

王男見員警不願聯繫黃曉明及Angelababy到案,就以手機掃描值班台的「未完成報案
QR-CODE」,發送簡訊至110勤務指揮中心投訴,隨即離去。
左營分局督察組獲報調查,確認王男報案內容與事實不符,員警的處置沒有疏失。
警方去年11月設置「未完成報案QR-CODE」,用意在防止員警吃案,民眾若認為員警不願
受理報案,可掃描值班台前的QR-Code,發送簡訊向110勤務指揮中心反映,110就會通知
幹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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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nnythepooh (維尼)   2022-02-23 10:33:00
大概跟前幾天亂轉文的那個有異曲同工之妙
作者: snoopyoh1224 (louis)   2022-02-23 12:58:00
這是宣傳QR碼新梗嗎?
作者: pipipipiyaya (小河馬不糟糕)   2022-02-23 14:50:00
警察真可憐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2-02-23 16:27:00
這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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