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城中城可能闢成公園 地主錯愕:市長應不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1-11-12 23:02:01
※ 引述《raintll (rain)》之銘言:
: 各位好,我是鍵盤建築師,
你好,我是測量員,有讀過土地法規。
: 我懷著有點沈痛的心情談談城中城區段徵收案。
: 懶得看內容的我直接講結論:
: 我支持強制拆除危樓,但反對此案區段徵收。
: 個人認為此例不可開,否則未來人民財產將不受保障。
: 開始之前我先貼一下市府的官方新聞稿:
: https://is.gd/aoflGy
: 提出高雄首例「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
: 城中城改建公園且兼顧居住財產權
: https://is.gd/6Hxqo8
: 城中城大樓拆除原址再生
: 將興建公園 保障住戶及所有權人居住權與財產權
: 主要是資訊有點多,所以我想釐清議題。
: 首先,依照今天的新聞:
: https://is.gd/mzcuOn
: 城中城達危樓標準 陳其邁:簡單講就是要拆除
: 依建築法第81條,市府認定危樓就是可以依法拆除,
: 幾天前仁愛河濱商城已經演過一次,合情合理合法。
: 這裡的疑點有兩個:
: 1.火災剛結束時三大公會已經進場勘查過,
: 當時的新聞稿說「城中城大樓無立即傾倒危險」。
: https://is.gd/XoMIm2
: 現在要推翻之前的結論,很難不聯想其中是否有專業以外的考量。
「城中城大樓無立即傾倒危險」
「城中城達危樓標準」
以一個正常人的中文邏輯來說兩者並不相斥,達危樓標準不代表
會立即傾倒,你都說了你是建築師,應該知道箇中緣由吧?
還是你真的是「鍵盤」建築師?
: 2.建築法第81條並無任何補償救濟手段,拆完了房屋產權就沒有了。
: 「有房無地者可以領取救濟金」這件事是哪裡來的?民眾捐的善款嗎?
: 到目前為止,我仍舊支持強制拆除,撇除結構上的危險,
你支持拆除,那前面在跳針什麼?
還有,土地法規可以多讀一點,補償金來源於平均地權基金,也就
是區段徵收之後市府所得盈餘支應。
: 城中城建物有根本上「使用行為」的危險,而且無法改善。
: 接下來,房子拆完了、房屋產權沒有了,可是土地產權仍舊存在。
: 土地產權的處理跟房屋就完全是兩件事了,不宜併在一起談。
: 說真的市府把兩件事併在一起談,我覺得居心叵測。
說真的兩件事一起談,才能更好的解決問題,不管要不要做區段
徵收。
危樓拆除,建物所有權人什麼都沒有,只剩還沒到期的地上權,
等待都更重建遙遙無期,拆完之後能領到什麼?
土地所有權人還可以賣地,但火災多人罹難影響地價,別人想壓
價,地主肯接受嗎?
: 市府說「提出『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方案,
: 將城中城街廓改建為公園,視為鹽埕舊城區新生的起點」。
: 姑且先不討論這個區域是不是真的需要一個公園,
: 今天是城中城燒了才想到「欸,這邊好像缺一個公園」嗎?
: 如果不是的話,為什麼多年來沒有在都市計畫檢討劃定公園?
你如果熟讀歷史和了解高雄市都市計劃的話,就該知道鹽埕區是
自日治時代以來高雄是成長最迅速的地區。
1936年日本總督府就發布了都市計畫,鹽埕區的綠地多分布在愛
河沿岸,現今的住宅街區中並沒有預留公園綠地。戰後在民國44
年發布的都市計畫更是沿用日治時代,後來甚至將公園綠地改為
商業區(如二二八和平公園),等到下一次檢討已經是民國71年
了,那時候北鹽埕早已是聚落林立,要強行劃設公園預定地實有
難處。
: 這裡明明就是一塊「商四」的土地,沒有都市計畫變更就先講,
你如果有讀過土地相關法規,就應該知道區段徵收計畫可以提出
並送中央通過之後,才會送到該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再送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 是不是先射箭再畫靶?
可惜你沒讀過土地相關法規,也不熟相關事務,自然以為這是先
射箭再畫靶。
: 商四土地是有開發價值的,之前卡在房子難以推動重建,
: 現在房子被強制拆掉了,按理說地主們應該摩拳擦掌準備啟動。
: 如果是站在都市更新的立場,為何還需要啟動區段徵收?
因為都市更新卡再有話語權的人多,人多嘴雜就難辦事,自辦都
更是最麻煩的事,不只土地所有權人摩拳擦掌,建物所有權人也
在想怎樣取回屬於自己的利益。
: 再者,如果這裡真的缺公園,
: 旁邊那塊史博館、國際會議中心的機關用地,市府大可拿來整建;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於民國93年公告為古蹟,你想要拆古蹟當公
園?我沒理解錯吧?
還是你要拆高雄市音樂館?高雄市電影館?沒在開玩笑吧?
: 再不滿足,整個大溝頂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和效益可能都高得多。
: 「為什麼要去區段徵收一塊商四的土地拿來蓋公園?」
: 講到這裡,就談到公益性。
: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 「舊都市地區為公共安全、衛生、交通之需要
: 或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實施更新者...得為區段徵收。」
: 所以蓋公園是為了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需要嗎?
: 還是為了「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
: 所以市府今天可以任意指定一塊地,
: 基於某種市府認定的原因就區段徵收人民的財產?
跟前面呼應一下,你都會查土地徵收條例,也看到第四條第一項
了,難道沒看到第二項法條寫什麼?
: 還記得大埔張藥房嗎?
: 當時劉政鴻舉的旗子還更大呢!
: 人家可是打著科學園區的名號,而且都市計畫和開發計畫都通過了唷
: 城中城原址蓋公園的公益性,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阿,原本的土地做為公園,七賢國中舊址興
建社宅為原住戶入住,建物所有權人可領取補償金,原地主可以
在此區段徵收案中獲得分配抵價地。
: 要講公益性,去徵收大溝頂還有意義一點。
: 今天此例一開,以後民眾屋產都可能基於某種原因被徵收;
: 然後被徵收的方式是市府開記者會說你家要被徵收了。
: 最後的重點是,區段徵收、蓋公園的費用,都是拿納稅人的錢。
: (抵價地也是納稅人的財產,這裡簡化統稱為錢)
區段徵收的工程費用、補償金、各種花費從平均地權基金支應,
平均地權基金的收入很大一塊是重劃抵費地標售所得和區段徵收
政府配得土地標售所得。
跟前面呼應一下,你都會查土地徵收條例,也看到第四條第一項
了,難道沒看到第二項法條寫什麼?
: 還記得大埔張藥房嗎?
: 當時劉政鴻舉的旗子還更大呢!
: 人家可是打著科學園區的名號,而且都市計畫和開發計畫都通過了唷
: 城中城原址蓋公園的公益性,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阿,原本的土地做為公園,七賢國中舊址興
建社宅為原住戶入住,建物所有權人可領取補償金,原地主可以
在此區段徵收案中獲得分配抵價地。
: 要講公益性,去徵收大溝頂還有意義一點。
: 今天此例一開,以後民眾屋產都可能基於某種原因被徵收;
: 然後被徵收的方式是市府開記者會說你家要被徵收了。
: 最後的重點是,區段徵收、蓋公園的費用,都是拿納稅人的錢。
: (抵價地也是納稅人的財產,這裡簡化統稱為錢)
區段徵收的工程費用、補償金、各種花費從平均地權基金支應,
平均地權基金的收入很大一塊是重劃抵費地標售所得和區段徵收
政府配得土地標售所得。
跟前面呼應一下,你都會查土地徵收條例,也看到第四條第一項
了,難道沒看到第二項法條寫什麼?
: 還記得大埔張藥房嗎?
: 當時劉政鴻舉的旗子還更大呢!
: 人家可是打著科學園區的名號,而且都市計畫和開發計畫都通過了唷
: 城中城原址蓋公園的公益性,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阿,原本的土地做為公園,七賢國中舊址興
建社宅為原住戶入住,建物所有權人可領取補償金,原地主可以
在此區段徵收案中獲得分配抵價地。
: 要講公益性,去徵收大溝頂還有意義一點。
: 今天此例一開,以後民眾屋產都可能基於某種原因被徵收;
: 然後被徵收的方式是市府開記者會說你家要被徵收了。
: 最後的重點是,區段徵收、蓋公園的費用,都是拿納稅人的錢。
: (抵價地也是納稅人的財產,這裡簡化統稱為錢)
區段徵收的工程費用、補償金、各種花費從平均地權基金支應,
平均地權基金的收入很大一塊是重劃抵費地標售所得和區段徵收
政府配得土地標售所得。
: 憑什麼拿納稅人的去錢圖利特定人士?
: 對,我就是懷疑有圖利之嫌。
要講圖利,開條馬路就是圖利,蓋個公園就是圖利,整治愛河也
是圖利,你眼裡種個樹也是圖利,不如解散政府,大家無政府狀
態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膽懷疑政府圖利東圖利西。
: 原有地主是否得利有點難講,但週邊的開發商是明顯得利的。
: 從密集住商區變成公園第一排,不算得利嗎?
那你趕快把高雄所有公園的樹都砍掉,以免圖利建商。
: 前文推文有網友提到城中城斜對面的露天停車場,
: 那塊地"就是正在都更的財團土地,而且都更計畫已經核定"。
: 再講一次,憑什麼拿納稅人的錢去圖利特定人士?
所以只有圖利建商,旁邊住的小市民都沒賺到?
: 如果是要推動都市更新,我舉雙手贊成區段徵收整個大溝頂,
你這邏輯就像是闖紅燈被攔下來,嚷嚷要警察也把所有闖紅燈都
攔下來一起開罰單才可以開自己的罰單一樣。
: 我支持強制拆除危樓,但反對此案區段徵收。
: 個人認為此例不可開,否則未來人民財產將不受保障。
你走的路,是剝奪人民財產開的道路;你漫步的公園,是剝奪人
民財產開的公園;你搭的高鐵,是剝奪人民財產開的軌道;土地
徵收有利有弊,不用一竿子打死所有徵收案扯什麼五鬼搬運,市
府自己搞七賢國中舊址還比較爽,不用搞區段徵收在那邊煩惱今
天要搞定地主,明天要搞定你這種法規讀沒多少的質疑一些基本
問題。
補充一下,台南已經成功實施過類似的案例了,可以參考台南市
運河星鑽計畫,中國城本來在合併前,許市長任內就打算要拆了
,但一直談不攏,合併之後賴市長拍板,用台南運河西邊的舊金
城國中、新南國小校地和運河東邊的中國城大樓一起做區段徵收
,整體重新規劃,更何況當時中國城連危樓也不是,最後還是成
功了,歷經時程從2013年台南市政府宣布徵收計畫後,到2019年
星鑽特區開放通車,大約六年時間,中間還包含拆除和興建兩所
學校,以及沙卡里巴市場遷移,攤商抗議等環節。
作者: superpipixyz (蒼天笑)   2021-11-13 01:34:00
為何蓋公園是圖利財團!可以解釋一下嗎?這篇中肯+1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風之翼)   2021-11-13 07:06:00
我不認同,城中城是火災是人禍,是居民屋主地主長期擺爛忽視大樓消防維護導致的,急難救助金發一發就好,為什麼要用稅金搞這麼多事,給居民屋主地主補償金,個人造業個人擔,房子燒了想要有建物補償想重建去保火災險啊!為什麼是政府要用稅金去補償個人過失導致的個人財產損失另外有建物倒塌風險就拆,不能住人但沒倒塌風險就封,有必要強徵成公園嗎
作者: rushinhoward (Howard)   2021-11-13 09:32:00
你這樣打臉太用力,網軍頭子會認不出來他的子弟兵
作者: oion13272613 (虛虛打八八)   2021-11-13 12:14:00
上一篇講台積電那邊太自助餐了都是圖利,還分能不能接受那別人不想台積電來是不是也可以用圖利來反對?莫名其妙愛河沿岸綠地蓋遊樂設施都勉強了它只是很長不然也不會弄自行車道
作者: SantanaJohan (加油!王牌~振臂高揮唷!)   2021-11-13 12:43:00
作者: oion13272613 (虛虛打八八)   2021-11-13 13:31:00
你在說什麼啊,停車不就是空間問題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1-11-13 13:48:00
推有讀過法規的上來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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