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鹽埕城中城失火,沒事不要靠近

作者: erspicu (.)   2021-10-14 22:21:30
※ 引述《MICWAR (EE)》之銘言:
: 危機就是轉機!
: 大家多花點時間討論怎麼讓城市可以變得更好,比討論投資房地產應該更有價值
https://tinyurl.com/4jt9mp95
可以參考看看 衛爾康餐廳大火 之後的處理和影響
最重要的其實還是根本修法問題 一場大火燒出的人民的憤怒
但隨即而來的修法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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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政府在民意壓力下陸續修訂與創建各項法規,如《消防法》、《建築技術規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實施公共場所必須使用防火建材,逃生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餐飲業強制投保公共意外險等改革。從此,台灣公共場所火災死傷大為減少。
消防事務自警察機關獨立,間接促成內政部消防署成立,落實「警消分離」制度。
市府的事務官增加了兩位副市長的職位(後來增加到三個)。
副市長人才直接從公務員體系拔擢,也可從各大學及業界借調,
目的是加強專業,補市長的不足,從此有『市府團隊』這名詞。
副市長的位置也有在緊急時,將決策權下放的意味。
"
然後很多時候地方能做的也有限 很多問題其實是整個國家體制問題
大家當然都知道產權複雜 導致整合意見不易 但當一棟樓已經存在嚴重工安風險
這個問題的急迫程度 還在那邊管你啥什麼複雜產權 人命優先
早該修法動用公權力直接介入 不然簽個切結書? 就是知道現在法律體制下
產權複雜會有難以處理的問題 所以更應該修法讓政府插手這類問題有強制力的法源依據
什麼人權問題? 人命不優先 人權問題都是假議題 而且我覺得這應該要拉到全國法規層次
會更適合 至於台北那邊也是可以參考 就我所知 台北有修改過一些地方法
讓都更更容易進行 特別針對於有公共安全疑慮的建築物部分 會比較強硬拆遷
也被批評過罔顧人權啥的 但說真的 看高雄這場大火 我會覺得人命優先 這是正確的
不要一方面怪政府手段強硬 不願配合 一方面出事情又怪政府
不然切結書簽一簽 自己看著辦 然後這次事件另一個議題其實是弱勢安置的問題
老實說這已經不單單是地方政府需要去討論的層次
而是整個國家看待社會福利與救助的政策積極度 先別提到社會宅的問題了
有些人萬一每個月只付得出幾千 不然生活根本成問題
或是根本連錢都付不太出來的 高齡安置問題等等 整個問題層次一拉
你會發現根本已經不只是地方議題 而是整個國家政策的設計
這些也許沒有很簡單 很複雜 但當年李登輝 面對當時後的問題 就是概括承受
整個把相關市府組織.行政組織架構.相關消防法令 全都翻了一次
這才叫革命和翻新 如果要避免以後出現類似性質的問題 除非破釜沉舟
整個法令從中央到地方整個修改檢討 不然時間久了 大家記憶淡忘
遲早在相同類似的情況下會有相同的問題 雷同狀況看過多次了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風之翼)   2021-10-15 08:55:00
反觀前幾天修法紅線停車不能檢舉,政府帶頭向下沉淪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賣燈絲)   2021-10-14 22:58:00
程序正義遠重於人命好嗎
作者: littleme1125 (..)   2021-10-15 02:55:00
在高雄版不能提外面地方的好 會被問怎麼不去住XD還有不知道城中城是什麼地方的就不是高雄人XD什麼鬼邏輯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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