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健身工廠打架 遭終止會籍+判賠4700元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21-10-02 18: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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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上健身房為這事打一架 慘遭終止會籍+判賠4700元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2021/10/01 13:18
作者定義: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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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容:
高雄一名賴姓正妹為練出傲人身材,加入健身工廠月繳型會員,月費788元,2020年8月9
星期天上午她到健身房想使用一項健身器材,但楊姓女子認為她還沒用完,賴女則認為應
輪流使用,2人吵起來,竟2度扭打,健身工廠認為賴女嚴重擾亂秩序,並影響其他會員使
用器材權益,依契約終止她會籍並提告求償月費差額4728元,一審認定健身工廠求償有理
,判賴女應如數賠償。
賴女出庭時承認跟楊姓會員口角還扭打,但辯稱「我被楊姓會員挑釁攻擊,卻遭健身工廠
冤枉我嚴重擾亂現場秩序,還說我影響其他人使用權益」,她認為健身工廠如果要她補足
月費差額,依約應該先催告,但健身工廠寄給她的存證信函只有提到要終止合約,沒有提
到要她給付會員費,這樣的程序不合法。
雖然賴女主張是楊姓會員先挑釁還攻擊她,但法官認為健身工廠契約規定會員若「擾亂秩
序、影響其他會員使用權益」,健身工廠可主動宣告終止會籍,並未進一步提到干擾秩序
事件發生的可歸責性,也就是說健身工廠不用釐清哪一方的責任較重,只要會員擾亂秩序
並影響其他會員安靜平和使用健身中心的權益,就可終止會籍。
法官依據雙方的「附期限月繳型」會籍契約,賴女每月會費788元,比「單月月繳型」會
籍每月會費3776 元低廉,因此契約規定賴女被終止契約後,月費差額應以788元的2倍計
算,賴女已使用健身房9個月,788x2x9=1萬4184元,扣掉賴女已繳的月費6000多元後,她
應該補繳7880 元,而健身工廠只要求她補繳4728元,因此如數判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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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fifthfloor (死胖子)   2021-10-02 19:08:00
正妹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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