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tkuang (就是那個光)》之銘言:
: → mj72 : 走私活體動物者固然可惡,但現時應該加速修法,不 08/21 23:41
: → mj72 : 要再有動物遭無情剝奪生存權。 08/21 23:41
: 推 d12345631 : 走私的勒? 08/21 23:42
: 推 kikooo : 依法行政沒錯, 但法律也是人訂的 ,可以修法避免 08/21 23:42
: → kikooo : 憾事重演 08/21 23:42
: → Jiapie : 可惡 08/21 23:42
: 推 kuninaka : 要怎麼修法? 08/21 23:44
: → FISH0225 : 怎麼修?問DPP立委啊 08/21 23:45
寵物貓狗可以合法進口來台 只是流程步驟.申請等等要處理
然後最重要的是檢疫這部分的處理
有沒有傳染病不會因為合法進口或是偷渡有所不同
只是合法輸入有正規申請流程.和檢疫而已
折衷方式我覺是補正合法進口其中的檢疫流程
要撲殺針對有問題的撲殺就好 檢疫費用由不法走私的相關人罰金去出
通過檢疫的寵物 以競標的方式賣給店家或是個人 賺到的錢歸還國庫
真的要修法 這個比較是折衷.兩全齊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