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問被開不確實罰單的申訴管道

作者: thecat1006 (thecat1006)   2021-08-16 21:16:07
想詢問廣大的板友
事情是這樣的
我開設的店家在5/16當天因疫情暫停營業
當天晚上我與另一人在店內處理關店事項並暫停營業
然後有警察來店內說要開勸導單,告訴我們不能營業
當場也有拍照,此時店內無任何客人與營業行為
在5/31時收到衛生局寄來的罰單,與該單位溝通後
我有寫陳情回去告知,當天是只有兩人在店內處理關店事項
沒有任何營業行為
陳情之後在8/16日收到衛生局通知罰款6萬確立
處份理由是: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生或有發生之慮時,應視實際需要,
會同有關機關採以下措施: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
收到信件後有與衛生局聯絡,得到的回覆是:
罰單已確立,要麻煩你先繳罰款,再走訴願管道。
因為從5/16後就已經沒有任何營業行為,至今已有三個月時間
政府的相關補助也微乎其微
努力配合防疫,但如今再被多罰一筆莫須有的罪名與罰款
精神與收入上都不太能接受
想請問高雄是否還有哪邊有其他的申訴管道或是方式
文章如有違反版規會再自刪,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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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6
感謝大家的幫忙
目前有與到「時代力量」高雄黨部主任
洽談,有得到會盡量協助的回應。
也有先傳訊給「賴瑞隆」委員
有得到留電話的回覆。
明後兩天會開始去諮詢更多議員委員
及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詢問。
也希望如果有其他管道也可以再推薦
再次給熱情的高雄人推推!
希望這篇文也能幫到其他在疫情間遇到
類似問題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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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7
目前有得到「時代力量」的湯主任協助與幫忙
得到的結論是罰單已確立,只能走訴願形式
今天也有去新興區「黃文益」辦公室詢問
是位蔣助理幫忙,在他與衛生局溝通後
也是請我走訴願,並請我將訴願單也給他們一份
他們也會協助跟法制局溝通。
「賴瑞隆」委員那邊目前還沒得到回覆。
現在已有填完高雄法制局的線上訴願
等他們寄公文來填完再看狀況如何
老實說滿心累的,想不到衛生局隨手一個小動作
就讓人東奔西走,除了防疫還要防衛生局。
目前有古狗到媒體投訴管道
再來會開始跟媒體聯絡看看
https://vigorbunny.pixnet.net/blog/post/447240524
於08/17晚上22:00時有收到自由時報的記者
明天08/18早上約訪談。
第一次跟記者約訪談請問該注意什麼嗎?
作者: ilove0shanya (姚教練)   2021-08-16 21:32:00
去訴願 聲請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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