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美術東四路傳工地意外 3傷2命危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21-03-04 16:37:42
科普一下.
兇不兇宅有兩個重點.
1.凶宅跟建物權狀走...
所以是在有建物權狀情況下哪一戶發生非自然因素死亡,那戶才是凶宅.
並且只要把建物打掉重蓋,凶宅就消失.
而~~建築工地沒有使用執照,所以建物權狀哪來的兇宅?
使照會在蓋好,建管處驗收後才會發行,發行以後才有權狀,之後才會產生兇宅.
2.凶宅要非自然因素死亡.
你可以直接白話講,只有兩種死亡方式才算兇宅.
a.自殺
b.他殺.
因此公安是意外死亡,不算凶宅..凡舉在家裡摔死,心臟病發作死,吃東西噎死,都不是凶宅
然後,因為這是個目前在販售的建案.
雖然我過手一輪預售屋撈點便當錢繳點稅後跑了.所以這個建案跟我無關了..XD
但我還是要提醒一下.
這是一個商業行為正在進行中的商品.
而既然法律規定下,他不是凶宅.
你們盡量不要亂講兇宅.
商人在法律上很容易採很硬,他可以直接告妨礙商譽.
這是刑法..你請律師對方躺在家裡半毛錢不花的讓檢察官跟你打...
打完刑法,他再請律師跟你打民事賠償...
so...既然知道不是凶宅,就不要在公開場合直接指著他叫兇宅.
上一個跟國泰打官司的苦主是被吃掉快兩千萬現金的...
商場不是搞政治的,商場上只要他可以告你,他只要想就會告到底,並且賠償一毛都不少.
外加人家有專業的律師團在那邊...
所以,你可以大聲的說他工安意外,工地管理有問題OOXX,無負評建商醜一....
他都必須認.
但是不可以公開指稱他是凶宅.
不要讓商人有機會找你上法院...商人是法院上最難搞的那一群..
不給面子,不講人情,凡是告到底,一毛錢都不會跟你少要!!!!!
作者: BruceChen227 (BruceChen0227)   2021-03-04 22:10:00
真的 身邊有商人朋友都算很細 不讓自己吃虧
作者: duckweedgina ( ^^)   2021-03-05 13:34:00
不要亂講 凶宅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 是有模糊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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