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槍在手,跟我走」高雄男街頭嘻鬧 仿《

作者: stw0975 ( )   2020-07-10 12:00:33
新聞雲
「槍在手,跟我走」高雄男街頭嘻鬧 仿《讓子彈飛》綁架情節…下場糗爆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民風純樸的高雄鹽埕區6月底竟傳出一起擄人案
當時鹽埕分局獲報,指出在五福四路上一輛行進中的自小客車上有乘客被套頭
警方不敢大意,當下與鄰近的鼓山、新興2個分局約30名警力組成專案小組
經逐步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竟是一起惡作劇
後續通知車主及當事人報案後,辯稱只是一時好玩模仿電影《讓子彈飛》的綁架橋段
當時降下車窗對著路人大喊「槍在手,跟我走」
沒想到卻被路人當成擄人案件通報警方,事後遭到警方函送誣告罪,相當後悔。
據了解,這起案件發生在6月30號凌晨一點多
鹽埕分局接獲一名賴姓男子報案,指出五福四路上一輛黑色自小客車上
有民眾從副駕探頭對外求救,疑似遭人擄走
該輛車持續向哈瑪星方向疾駛,警方不敢大意,先一步通報攔截圍捕後
立即與鼓山、新興2間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並持續調閱沿線監視器
不過專案小組也發現,該輛自小客行徑相當怪異
且車速相當緩慢,副駕上疑似遭擄的民眾也沒有掙扎、逃脫的跡象
研判可能是一起惡作劇。
專案小組以車追人後,當天凌晨3點就通知黑色自小客車主李姓男子到案說明
他才供稱是副駕的翁姓友人臨時起意,模仿電影《讓子彈飛》中綁架勒索的橋段
沒想到卻假戲真做驚動到大批警力介入偵辦
翁男為證明自己就是副駕被擄的民眾,當場以同樣的購物袋套頭演示
於是整起「擄人」案件變宣告「偵破」。
警方偵訊後,依《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勿因一時好玩惡作劇,而向警方謊報有刑案發生
除讓警方疲於奔命浪費社會資源外,並會付出代價吃上官司
刑期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09/1756313.htm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0-07-10 1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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