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韓國瑜聲請「停止罷免」遭法院裁定駁回!

作者: schrei (太癢拉)   2020-04-17 13:10:39
快訊/韓國瑜聲請「停止罷免」 遭法院裁定駁回!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17/1693806.htm?from=ettoday_app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委託前高市新聞局長王淺秋遞狀聲請停止罷韓投票,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於17日裁定駁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聲請人向訴願機關提起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
至今僅一週,迄今並未遭到訴願機關為拒絕的決定,且亦難認訴願機關有無故延遲作出決
定的情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此外本件並無「執行時點迫近、一旦執行完畢,即無客觀可行的
保全手段,致暫時性保護措施為無意義」的情形。因此,沒有「緊急迫切到非得逾越(或
跳過)訴願機關的先行程序,而由本院立即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必要性。換言之,並無
「經訴願程序處理,可能會耽擱行政法院最終受理及審查保全請求之時效性」的情形。故
聲請人欠缺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權利保護要件,其聲請不應准許。又因本件聲請不具備前
述要件,故其餘要件也就無須審酌。
法院理由要旨:
(一)先位聲明部分:
1.原處分的性質為行政處分:
相對人查對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作成符合規定人數的認定,並函告參加人領取連署人名冊
格式,而直接發生確認參加人得以進行罷免案的徵求連署程序,且確認連署期間起止及連
署人名冊格式,逾期或未依規定格式提出連署人名冊者,均不予受理等公法上法律效果。
故其性質為行政處分。
2.聲請人欠缺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權利保護要件,其先位聲明不應准許:
聲請人向訴願機關提起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至今僅一週,迄今並未遭到訴願機關為拒絕
的決定,且亦難認訴願機關有無故延遲作出決定的情形。此外本件並無「執行時點迫近、
一旦執行完畢,即無客觀可行的保全手段,致暫時性保護措施為無意義」的情形。因此,
沒有「緊急迫切到非得逾越(或跳過)訴願機關的先行程序,而由本院立即為暫時性保護
措施」的必要性。換言之,並無「經訴願程序處理,可能會耽擱行政法院最終受理及審查
保全請求之時效性」的情形。故聲請人欠缺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權利保護要件,其聲請不
應准許。又因本件聲請不具備前述要件,故其餘要件也就無須審酌。
(二)備位聲明部分:
依行政訴訟法第299條規定意旨,得請求停止執行而獲致暫時性保護措施者,即不得聲請
為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的假處分,故聲請人請求本院禁止相對人針對陳冠榮等人於108年12
月25日提議的罷免案續行罷免程序,亦無從准許。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0-04-17 13:13:00
笑你幫自己催票啦!
作者: SacrificesPi (一枚棄子)   2020-04-17 13:15:00
之前不是很秋 會怕齁 哈哈哈
作者: KleinSchwarz (小黑-下港蘭花干)   2020-04-17 13:29:00
笑死哈哈哈哈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20-04-17 13:30:00
什麼時候投票呢
作者: momentsinayu (咧咧)   2020-04-17 13:52:00
溫馨
作者: zxcvbnm00316 (空白鍵上面那一列)   2020-04-17 13:57:00
非韓不投
作者: howard098112 (ChenHow)   2020-04-17 13:57:00
非韓不投!!!
作者: Linlovemysel (逆逆的逆是叛逆的逆喔!)   2020-04-17 14:06:00
神串留名 可憐哪
作者: fishshia1988 (doris hsia1988)   2020-04-17 14:20:00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0-04-17 14:50:00
可憐QQ
作者: redbeanbread (尋找)   2020-04-17 18:06:00
哈哈
作者: coldwind0912 (隨風而逝~)   2020-04-18 00:32:00
66666666666666 一波6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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