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71萬玉石鑑價竟剩16萬 他求償卻敗訴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0-01-07 01: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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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萬玉石鑑價竟剩16萬 他求償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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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2020年1月7日
(記者林伯驊/高雄報導)高雄許姓藝品業者9年前起陸續花171萬多元購入「玉石」,不
料他後來將其中2只手鐲送交鑑定發現竟是「染色石英」而非真玉石,估算總價應只值約
16萬元,提告要求陳姓賣家返還價差155萬。不過一審認為,許姓業者無法佐證買賣過程
有遭誆稱是真玉石等詐欺行為,判免賠,高雄高分院也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許姓藝品業者提告主張,他曾在高雄鳳山區的台糖花市,向擺攤販售文物及古玩的陳姓男
子購買銅器藝術品,陳藉機推銷玉石,稱是從大陸廣東玉石廠工作時帶出、均經紅外線檢
驗通過,還拿出廣東省地質科學研究所核發的寶玉石鑑定書證明是真品,他聽信所言便陸
續購入。
許姓業者表示,2011年至2016年購入玉石品項總價171萬4725元,不料2016年12月他把2只
手鐲交由大眾寶石鑑定中心鑑定,結果都是染色石英,他質問陳姓男子竟獲答覆「若不1
只賺2500元,無法度過」,氣得認為根本是詐欺,回推這些貨應僅值16萬4500元,要求退
還171萬,若不願全賠,至少要還價差155萬225元。
陳姓男子辯稱,當時許姓業者主動表示想買珠寶,於是介紹認識「曹老先生」、雙方在他
的攤位成交多次,因曹先生重聽,他協助收款、送貨,每趟收1000元,他為催討代墊款項
不料遭許指控貨品有瑕疵;陳認為,他非玉石的賣出者,也沒保證所交付的玉石均是真品
,價格也沒超越合理範圍。
一、二審認為,陳姓男子有出售玉石給許姓業者,但無法佐證陳有保證是天然玉石、或出
具玉石的鑑定書,陳雖稱「沒賺你1只2500元,無法度過」也僅能證明有賺取差價;且許
姓業者身為藝品買賣之商人,在刑案應訊也承認要轉賣玉石謀利,對玉石應非毫無相關知
識,無法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賺取不合理利潤,判許敗訴。
作者: Like5566Like (㊣ 永遠的5566 ㊣)   2020-01-07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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