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價值有一個不變的要素:新鮮性
也就是說當一個新聞過久之後變不再是"新聞",或者說不在具有"新聞價值",
依據此概念反觀新聞這一個分類文章,應具有一定的時效內才可稱為"新聞"。
因此定下新聞分類的時效時間。
凡超過三日的新聞再發均附上該新聞的可被討論性的心得,目前暫定150字。
但政治類新聞則增加心得字數為500字。
違者依情節及發生頻率處 刪文、退文、水桶。
公告自2019/01/19 00:00 生效,自公告發佈後至公告生效此間為公告討論限期。
討論期一律禁止發超過三天以上的新聞,違反者以鬧板論處。
歡迎各位板友踴躍提供意見。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