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禁發海洋局未來局長一案

作者: simonjen (狂)   2018-12-20 13:39:25
首先先說聲抱歉,前一篇公告沒有說清楚,以下是做明確的說明和補正:
關於前一篇公告主要的意義在於禁止短時間過度重發類似的新聞,
因為過度的重發類似的新聞會佔據太多的板面篇幅,
這對想了解其他資訊的板友明顯不公平。
對於任意新聞類別的文章制定以下新的規範:
1.於4小時內禁發已經被接露過資訊的相關新聞,也就是說以下舉例:
第一篇:
[新聞] 高雄下雨
內文:高雄今天早下雨
以下禁發:
[新聞] 高雄下大雨 [新聞] 高雄今天下大雨(個人感想並非是新資訊)
內文:高雄今天早上下大雨 內文:高雄今天早上下大雨,讓人心情不悅。
2.若4小時內要發已經被發過的雷同新聞,必須具有尚未被揭露的資訊
並附上凸顯差異的提示(上色或是要點提示)。以下舉例:
以下為可以發的新聞:(第一篇同上)
[新聞] 高雄下大雨(上色)
內文: 高雄今天早上下大雨,雨量達300mm
[新聞] 高雄下大雨(本文前提示要點)
要點:雨量達300mm
內文: 高雄今天早上下大雨,雨量達300
3.為避免查證上的缺失以及考量比例原則,違反以上兩個新規定者,
處 刪文 處理,若有蓄意或是惡意重犯者加重處分 水桶或退文。
此公告發出後立即實施,並提前解除相關海洋局新聞禁發公告。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作者: blueiceman (深藍的凝望)   2018-12-20 13:58:00
請問過度重發無意義自言自語推文,可否比照辦理?或以鬧版處置呢?
作者: a13471 (無明)   2018-12-20 14:11:00
對呀,像我也覺得都是韓粉害的
作者: bolide77 (ptt線上遊戲)   2018-12-20 14:19:00
對呀,像我也覺得都是邁粉害的
作者: delex0208 (跛鼠)   2018-12-20 15:58:00
對呀,像我也覺得都是77害的
作者: adam7148 (Adam)   2018-12-20 17:50:00
給點時間好嗎 這麼快刪我是要怎麼用差異點不到30分就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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