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早餐店「正職時薪96元」!老闆娘稱

作者: OhHIyoPaNg (吉吉)   2018-11-08 11:16:21
原文43
小的有一個大膽的想法,
不管是駐板的市府輿情小組,
還是未來要執政的團隊等等。
本市普遍商家企業不守勞基法的歪風,
必須有效遏止並加強宣導,
不然你們各位都說要改善經濟真的都嘴砲,
最低階的服務業勞工都拿不到22k了,
還說要市民大眾幸福,真的會被笑死。
所以我這邊也提出勞檢的改善方法,
如果覺得不妥或是可行性低就當笑話看。
廣納勞檢人才
從勞保局資料參考常態月領22k以下市民,
而這些常態領22k以下的市民,除了學生打工,
真的只剩下勞力,他們又可能是無法當工人,
又可能礙於外表不佳,無法在服務業上班,
像是如餐廳、服飾店、百貨公司等地有要求的,
有些有本事的會擺攤,或當大樓警衛,甚至是清潔工,
他們領最低薪過一天算一天,而職業是不分貴賤的,
我想要表達的是那些,可能找不到一份合理工作,
連22k都不要他們的,安排訓練他們當勞檢糾察隊,
不是說要他們每天去查,而是讓他們能按月抽查,
尤其是有紀錄企業,查到他不敢,時間久了後再抽查,
就像衛生局、環保局等等,但因為勞工數量多又廣,
是日常生活中一定會發生,且又是我們的主要工作,
所以我不知道各局處的編制是如何,但想改善勞檢,
人如果不多,說改善勞檢都只是空談,形同泡影。
所以如果將制度建立成隊,績效查核等法確切務實,
假設編個一億的人事預算,編隊二百人,1人30k,
這些人可以領得比22k高,也能將勞檢做到確實,
不用讓這些人變成社會底層,也至少能安居樂業,
就我認為,總比納稅錢拿去挖路再鋪又挖來得實際,
況且這方法增加就業率,這樣的做法不是兩全其美?
不然高雄被罵幸福城市,第一個我就先指向勞工局,
而貴局就可能會哀說人不夠,案量太多,勞檢辛苦,
(哪個局和企業不是這樣?)
但有時去勞工局辦事,啊你們可能就比別局的輕鬆,
當然貴局也是很辛苦的,也對職務負責並保護勞工,
但相比之下,貴局和其他局處.....嗯!
所以你們的辛苦,說真的,普遍市民是感受不到的。
雖然我現在待的公司都是遵守勞基法,
但以前學生時期打工,像是.....餐廳、早餐店、
飲料店、服飾店、咖啡廳,這些路上常見的,
10間可能有8間都把勞基法當作是參考,
還是現在已經改善很多了我不知道?
那可能是我以前業障太重,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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