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掰尼龍米粉下鍋煮10年前往事 原po打臉

作者: miabcd199 (超級喜歡周迅)   2018-10-24 14:13:06
掰尼龍米粉下鍋煮10年前往事 原po打臉店家:「就是昨天」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1023/1452588
高雄前鎮區一間羊肉店,被民眾拍下,店內老闆娘竟然用尼龍提袋裝米粉下熱鍋烹煮。民眾昨將此段影片po上臉書「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群起砲轟,「獨家配方,用塑膠袋去壓羊騷味」、「米粉熟了,人也中毒了」。老闆娘用來裝米粉的尼龍提袋又稱茄芷袋、台客袋,早年由藺草手工編織而成,後來改為尼龍網布製作,竟成為老闆娘煮米粉工具,令人匪夷所思。
高市衛生局人員今三度前往前往稽查,兩度撲空,今傍晚時第三度登門稽查找到影片中的烹煮婦,也就是老闆娘,她向稽查人員稱,影片中煮法是近十年前舊事,現已改用金屬容器燙米粉。但《蘋果》今晚找到在臉書「爆料公社」貼文的原PO,原PO氣憤說:「睜眼說瞎話,10年前其實就是昨天!」說法直接打臉羊肉店老闆娘。
民眾po出的影片中,一名穿著藍色上衣的婦人,把用尼龍袋裝著的米粉放入底下開著大火的熱鍋中,先用鍋鏟將整袋米粉壓入熱水中,接著再翻面,網友紛紛留言砲轟,「太誇張了吧!怎麼會有人這樣燙米粉啦!」、「吃完米粉,人大概也中毒了」、「怎麼會這麼可怕」、「一個漏勺是要多少錢?要用這種方式煮米粉」。
高市衛生局人員今上午與中午都派員前往稽查,店家未營業,附近居民表示,該間店都是下午近傍晚才營業,開到深夜才休息,沒注意店家是如何煮米粉的。另位民眾說,這間店的羊肉很嫩,但看到這種烹調法,不敢再去光顧。
今傍晚時,高市衛生局人員第三度前往該羊肉店稽查,影片中烹煮米粉的婦人就在店內。高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陳建榮說,婦人向稽查人員坦言,約近十年前,全台還未爆發塑化劑事件前,她烹煮米粉確實如影片所示,用尼龍提袋裝米粉下鍋川燙,後來爆發塑化劑事件後,她就改以金屬容器川燙。
但原PO今晚接受《蘋果》電訪時還原現場說,他昨午5時許下班後,去羊肉店包湯,「看到老闆娘煮米粉的手法嚇呆了,心想台灣食安問題這麼嚴重,才進一步拍照錄影,想提醒大家不要受害」。沒想到店家今日竟稱此事是10年前舊事,他接受電訪時當下爆氣說:「根本是睜眼說瞎話,扯謊!老闆娘的以前其實就是昨天!」
記者詢問,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是影片是昨天錄影?原PO說,手機都會註記拍照錄影時間,看註記就知道了;記者進一步質疑影片時間是否有可能是造假?原PO直白地說,「可不可以這樣做,我不知道,或許可以,但我沒有,也沒有必要!」
記者進一步檢視原po昨貼在爆料公社的影片,以及今日衛生局現場稽查畫面,也意外發現瓦斯桶上的電話號碼都是一樣的。據稱店家今天對事情曝光後曾怒嗆要告,原PO對此說,「歡迎來告!屆時就可以查清楚。」
高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今稽查現場時並未找到尼龍提袋等證據,食品衛生科長陳建榮表示,有採集米粉帶回局內進行檢驗,是否有含塑化劑、防腐劑。稽查人員今也發現店內有食材未離地放置,冰箱內食材未覆蓋等衛生缺失,當場開立限期改善單,若業者未在十月三十日前改善,仍會依違反食安法,處以業者至少六萬元罰款。
對原po今晚打臉羊肉店老闆娘,指影片是昨天拍的說法,高雄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今晚表示,如果民眾可提供拍攝日期時間等資料給該科,該科會再約談業者,如果確定業者說謊,除原本違反食安法,食品其製程設備、容器不得污染食品,限期不改善,可罰六萬元至二億元外,另對衛生主管機關提供不實資料,可再加罰業者三萬元至三百萬元。(吳慧芬/高雄報導)
比對一下新聞圖
https://i.imgur.com/8gaz4P2.jpg
長得好像前鎮區瑞隆路509號的和昌羊肉呀
https://i.imgur.com/jitwSO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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