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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里長徵工讀生月薪1萬5 網轟「是乞丐在分嗎?」
高市楊姓里長徵服務處工讀生,開出月薪1萬5條件,在網路刊登,招來一片討罵聲,有網
友批「帶頭違法」、「是乞丐在分嗎?」,還有版主看不下去,氣得向《蘋果》投訴,對
此楊姓里長表示,是服務處志工薪資計算錯誤,一時未察疏失,10分鐘後已刪文。
欲競選連任的楊姓里長,9月21日於求職網站徵工讀生,標榜「一天8小時 一個月上班22
天 月薪15000,中午有買才有,不然自行吃飯,上班非常輕鬆,可以帶書來看,靜修都可
以。要熱情!要準時」。這篇求職因低薪,招來網友一片撻伐聲。
從事自由業的陳姓女子(25歲)說,她在求職網站發現這篇求職文,內容除了敘明休勤情
況,重點是月薪才1.5萬元,換算起來時薪90多元,遠低於2萬2基本月薪的140元時薪。
陳女說,私人企業也就算了,要競選公職的人,開出這樣的條件,未免也太白痴了。她還
說,不管工作內容輕鬆與否,都應該給予法定時薪,要選公職的人還如此,更是不應該,
社會大眾應給予譴責。
另外該求職網站的版主也不滿楊姓里長的po文,逕向蘋果《爆料》,認為楊姓里長打著為
民服務的口號,卻帶頭欺侮勞工,毫不在意勞基法的相關規定。
對此,楊姓里長表示,當初是與服務處志工討論,認為工讀生工作輕鬆又沒事,才會開出
1.5萬元月薪的應徵條件,後來覺得不妥,10分鐘後就自行刪文,沒想到會被版主截圖公
審,未來會更加小心,也謝謝大家對他的重視。
對此律師葉銘進表示,雇主本來就應遵守法令規定,月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倘若發所發
薪水未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補足差額,或向勞工局提出申訴,維護自身權
益。
楊姓里長4年前靠著自身努力,搏倒已5任的老里長,在任里長期間,除熱心服務里民,也
積極參與民間活動,曾發起募四輪電動車活動來幫助身障老翁,獲得不少迴響,此次卻因
徵工讀生一事,意外踢到鐵板。(湯寶隆/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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