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最近整理房間贈送物品的一些怪事

作者: peanut97 (丁丁)   2018-07-29 14:40:58
※ 引述《sodeepblue (續)》之銘言:
: 最近感覺收納不足,於是開始整理一些自己亂買沒用到的東西
: 也在版上PO了幾個贈送文
: 前陣子我送了個九成新的電腦桌、一顆全新的籃球、一個全新的微型投影機
: 今天我送了一台很久沒騎的腳踏車
: 然後…我發現了一個怪象…因為我沒習慣一直開個ptt看站內信
: 所以我都是直接留line ID請有須要的人加我直接說要拿東西
: 上次送微型投影機,最後決定送給一位幼教老師
: 他說他須要放在教室放教學影片給小朋友看,我要求他使用時要拍照給我
: 後來他也確實拍照給我看他在教室使用的情況,我覺得有幫到人就好
: 當時很多人詢問,其中有一位研究生說他電腦瑩幕壞了須要這個
: 我本來想送他,但後來想想投影機要在暗暗的地方才能成像,難道他打電腦都要關燈?
: 好像不合適,後來我解釋給他聽說我送給幼教老師了
: 他居然跟我說:哦,那你可以跟他約他幼稚園的門口面交,你可能會發現有趣的事
: 言下之意就是認為我送的這個人應該是來騙我的,他才是真的有須要的人
: 那種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感覺讓我很不舒服
: 再來是這次的腳踏車,今天下午po文要送腳踏車,很快就有人來訊說須要
: 我認真的看了一下才發現
: 這些要腳踏車的人裡有幾個是我送電腦桌、籃球、投影機時就加我了
: 當下我就覺得很不舒服,然後產生了以下的對話
: https://imgur.com/qRokuJz
: https://imgur.com/uuG475q
: ok我也知道,就是贈送嘛,幹嘛挑人,但我就是想送給有須要的人而不是想要的人
: 東西是我的我要挑人送怎樣?不行逆?
: 送東西沒有多偉大,就是我自己沒用到想給有用到的人而己
: 我真的沒有想到會出現這種另類的貪小便宜
: 吾非好戰之人,留下此文不會再做任何回應,只望這些人三思
: 我只想說,在高雄土生土長30餘年
: 高雄人們啊,別讓我失去對這片土地人性的信心…
:
作者: adidascx (不二)   2018-07-29 14:55:00
中肯,交換也是一種方法
作者: aweii0234 (威)   2018-07-29 14:56:00
真的,要是還管對方如何使用會煩惱死,只能希望物品被善用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07-29 15:18:00
中肯,原PO小劇場太多,受贈者幫你把東西清掉你沒跪下來謝受贈者我還覺得你沒禮貌咧
作者: rokanto (豆花)   2018-07-29 15:28:00
樓上這種話才真的失禮吧!?如果原PO送出的是一些價值比較低的雜物那就算了,但他送的是電腦桌、投影機,而且還是能用的,是怎樣?要跪著求人收下嗎?就市場來說,索取者還是多於贈送者吧?照你這種心態,以後比較有價值的東西都上網賣算了,在高雄版送人還要被說沒跪下求人收
作者: ohlong (強森)   2018-07-29 15:35:00
高雄版送習慣了 很多這種型的後來乾脆都只找群組還認識的
作者: aweii0234 (威)   2018-07-29 15:36:00
三樓是不是被原po拒絕?
作者: paulfrankpk (宅)   2018-07-29 15:36:00
某樓下跪說有夠瞎
作者: kaleido0211 (大番薯)   2018-07-29 15:38:00
某樓是在憤慨什麼,該不會是索取不成的人吧
作者: z0929197823 (16871)   2018-07-29 15:47:00
有誰被四樓寄信過的?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8-07-29 16:03:00
不一樣 可找布丁三姊弟事件的討論 已經破壞了信賴關係
作者: tingstart   2018-07-29 16:04:00
感覺拿了對方東西就要被限制住,不如不要拿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8-07-29 16:06:00
沒有限制住啊 前提是有需要的才索取吧
作者: neb (嗨)   2018-07-29 16:15:00
還跪謝勒 哪招
作者: sonybug (())   2018-07-29 16:21:00
推這篇 真正的斷捨離
作者: x5937300 (零刀舞西狼)   2018-07-29 16:35:00
所以後來我都直接丟垃圾車、回收車
作者: techwall (Waltz~)   2018-07-29 16:49:00
這這篇,只要不放鳥都可以接受.會捐出去只是單純覺得東西直接丟掉很可惜.或許有其他人需要也不一定。不過一定是以自己方便為主XDD 然後3樓版友論點怪怪的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8-07-29 17:01:00
推這篇。送人就不要小劇場這麼多了,所謂需要是硬套價值觀
作者: vans2005 (9527)   2018-07-29 17:24:00
同意,很難分辨到底是需要還是想要,隨便說說你就信嗎?不然一開始就把索取條件設定好吧,來索取東西還被數落一番
作者: qqq3q   2018-07-29 17:26:00
原po的索取條件 的確是事先寫好的啊 1.失戀(誤) 2.需要
作者: safetoy (NOT GOOD ENOUGH)   2018-07-29 17:27:00
贈與是基於惜物/環保還有助人,設定條件是贈與者的自由,這本就是願者上鉤,若雙方無合意一句謝謝就好,不用惡言相向。
作者: abluelion (PO&YO)   2018-07-29 17:48:00
直接拿去希恩之家吧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8-07-29 18:05:00
差多了,原PO送的東西都還可以賣二手 又不是送破爛
作者: auskin (想~你.~)   2018-07-29 19:12:00
如果拿到的人,又轉賣呢?
作者: ali810622 (Ali)   2018-07-29 19:23:00
跪謝勒 哈哈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7-29 19:33:00
屁話一堆 ,愛貪小便利的早點去死一死最實在啦。
作者: peanut97 (丁丁)   2018-07-29 19:40:00
auskin 那已經是他的東西了啊。從法律上來看也一樣,東西給人了之後就管不著了。
作者: eemail (eemail)   2018-07-29 19:42:00
送人真的就算是別人的了 不要像小朋友 吵架就說之前送你的玩具還我XD
作者: safetoy (NOT GOOD ENOUGH)   2018-07-29 19:47:00
可能建議原po下次多寫一句,重複索取者將不會被列入考慮
作者: e510171 (蛤?)   2018-07-29 21:06:00
我會覺得會把錢拿去買煙表示他根本不缺食物 抽煙最好會飽那既然不會餓到肚子也就不需要我們捐錢給他了
作者: YuChenn ( )   2018-07-29 22:14:00
我的目的也是「快速清掉家中物品」,至於對方是貪心還是要變賣我都無所謂@@
作者: themost (最遠)   2018-07-29 22:23:00
之後改[捐贈]跟[贈送]兩種就解決了
作者: virnux (真心離傷心最近)   2018-07-29 23:41:00
有償交換可以濾掉大部分貪小便宜的人
作者: vicky77   2018-07-30 09:23:00
最怕遇到的是那種交換還放鴿子的,還指定買當日食品交換,結果被放鴿子還多花費,絕對不是說某樓
作者: ds1441 (wildfire)   2018-07-30 12:05:00
贈送就是丟還沒壞掉的垃圾我直接給樓下回收阿婆,你還有本事上高雄板給你就是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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