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個教學文好了~
我們常見的違停態樣有二種
ㄧ、違規臨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罰鍰300-600)
二、違規停車(第56條,罰鍰600-1200)
機車600,轎車900,大車1200
違規臨停的例子:
車子停紅線,但是駕駛還在車上。
違規停車的例子:
1、車子停紅線,雖然駕駛在車上,但已經停超過三分鐘了。
2、車子在黃線停超過三分鐘。
3、車子停在紅線或黃線上,而駕駛者不在駕駛座上。
我們在拍照檢舉時,如果沒拍滿三分鐘或沒辦法證明駕駛座有沒有人,通常就是用比較便
宜的55條開罰。
換言之,能拍滿三分鐘或拍到駕駛座無人,就是用56條開罰。
因此在拍照時可以像這樣:
第一張照片攝於12:00,第二張照片攝於12:04分,證明已經停超過三分鐘了,拍照時最好
車頭和車尾都有拍到。
拍照檢舉請注意人身安全,沒品的人很多,訴訟又曠日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