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聽到這家在打廣告
不過 幫大家溫習一下上個月發生的事情好了
[新聞] 單親媽花303萬購屋 銷售經理自殺才知竟被騙
節錄重點:
經興富發告知才知呂男手中根本沒有員工戶可賣,建商也沒收到錢,她泣訴「為何連在接
待中心買屋,也會被騙?」提告向興富發求償,但興富發稱是呂男個人行為,責任應透過
司法釐清。
不認識這個女的,鄭X天也不是我兒子
不是要幫興富發說話, 但是就這案件來說,原po把責任歸咎給建商,有點搞錯方向,這
種個人行為是任何行業都會發生, 會發生這種事,問題還是出在消費者。
一定有人會說又在檢討受害者了,事實上 這個案件是受害者自身的原因比較大。
在接待中心買過房子的人大多都知道,付訂金的時候會拿到收據,簽約時簽的是買賣合約
書,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收據會蓋公司章,合約書的賣方是建設公司。
這位單親媽難道不清楚嗎?追根究柢只有一個因素,就是貪念。
試問,你到銀行存錢,有一個行員跟你說 可以介紹你去把錢存在地下錢莊,利息比銀行
高10倍,然後要你把錢存到他的戶頭…(場景:在銀行裡…)
你去證劵公司買股票 ,營業員告訴你可以幫你買地下金融 ,手續費便宜一半,但是要把
錢匯到某人的戶頭…
(場景:在證券公司裡……)
你知道有多少人因為這樣把錢存民間公司,把錢拿去玩地下期貨…而血本無歸
所以你貪心去買非正常商品而受害,跟你在接待中心有什麼關係呢?
興富發這個個案裡,當消費者面對"交易安全"與 "難得的機會",她選擇了後者,不幸的
,踩到大雷了。
試想,你跟這個銷售經理非親非故,這種好處,憑什麼要平白把這個機會給你? 會掉到這
樣的陷阱裡,就是當下理智被貪婪所蒙蔽了 。 你把錢匯到了一個個人戶頭,而不是興富
發的帳戶,怎麼看都是私人交易,建商要負什麼責?
事實上這樣的詐騙 ,天天在上演。每天有多少人在fb或其他網站上 ,看到特別便宜的球
鞋,名牌包…,匯款過去之後結果要不就是沒有收到貨,要不然就是收到假貨、瑕疵品。
買球鞋名牌包被騙了,就是幾千塊萬把塊。 但這個單親媽,貪心讓他付出了幾百萬積蓄
的代價…
在台灣這個經濟犯罪及詐騙刑責過低的地方,有心坑人的滿大街,只要錢從口袋掏出來就
要特別注意
常在板上看到版友要買房成家的 ,真心奉勸一句:要是買中古屋,一定要做履約保證 ,
不要省那一點小錢。
魚見食而不見鉤,人見利而不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