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mousepad) 想請問美妝保養品.清潔洗滌用品等 官方認定政策

作者: erspicu (.)   2018-02-05 01:39:30
PS.轉自己本人之信,至於如果有得到回信,再詢問是否公開轉版
35歲的上班族還來理這些事情...真的是很無言 浪費生命 反正當打發時間
※ [本文轉錄自 erspicu 信箱]
作者: erspicu (.)
標題: 想請問美妝保養品.清潔洗滌用品等 官方認定政策
時間: Mon Feb 5 01:37:20 2018
不好意思....因為近期於高雄板有相關於物品贈送之爭議問題,
對於判定違規標準還想請站方可以就站方的標準與立場再次就爭議部分詮釋.交代清楚.
1.
因為美妝用品法律上有相關規範要求,販售營利之產品不能為來源不明之物,
想請問是否因此不論來源何處的美妝品都在站方禁止贈送.交換之列
(非營利前提下網友無償贈送或是互惠交換)?
另外於一般美妝店或是百貨專櫃購買之美妝品贈出,理論上應該皆為合格上架品,
但高雄板主直接通其認定假設來源不明,皆水桶一年處理,
對板友宣稱是站方公告,他們只是履行管理義務,想請這是否是官方政策?
2.
因為有網友於高雄板贈送椰子油起泡劑而被水桶一年,想請問清潔洗滌劑等物品
(肥皂.洗髮精.卸妝油.椰子油起泡劑....諸如此類),是否也違反站方政策?
因為高雄板主交代不明,只說有疑問跟站方詢問,他們只是履行義務,因此向你確認.
3.
因為板友贈送即期品或是過期品食物,有在文章中事先宣明,
而有些網友也會將過期食用做一些其他飼養用途等等,同樣也被水桶一年處理,
想請問事先宣明之過期食品.即期品,是否也在禁止贈送物品之列?
4.
因為各板主可能會自行延伸認定管制物品的範圍,且依照一年水桶處理,
但這次在高雄板頗受爭議的美妝用品.清潔洗滌.過期食品等爭議甚大,
板主也無法釐清交代,只說他們按照站規,有爭議找站方說明,多位使用者受困擾,
因為公告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裡頭有寫到
"包括但不限於",給予各板主自己延伸定義空間,
且將交易文擴展到無償贈送或是互惠交換都一起認定,因此產生爭議,
然後又說是站方的意思,造成高雄板風波,懇請站方能夠針對這點有適當的處理和說明
詳細事件可參考
高雄板基於站方公告自行增加之管制範圍版本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17618971.A.BF5.html
版友提出詢問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17658649.A.CBF.html
版主回覆發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17671797.A.D9C.html
網友再次詢問(版主只推文並說請跟站方詢問便不再回覆)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17673576.A.744.html
爭議違規判決文之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16360336.A.5A9.html
寫信主旨並不是處理申訴(我並非是被水桶網友),
而是希望站方可以說清楚到底高雄板板主作為是基於官方規範政策的管理
(因為板主不斷將爭議責任推卸到站長等身上),或是高雄板主自行認定的擴增,
又如果基於各版自行管理權力,開放各版隨意增加認定違規範圍是否恰當?
因為站方公告是以"交易買賣"而言,
但多名網友是因為贈送或是互惠美妝保養.過期食品.洗滌劑而被水桶,
這已造成使用者困擾和對站方公告詮釋的混淆不明,
所以針對這些方面希望站方可以有一個公告說明.
感謝.
作者: david213 (低調)   2018-02-05 02:33:00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8-02-05 02:57:00
作者: QueenLevis (謝謝你 我們在一起)   2018-02-05 03:02:00
作者: ljs09021018 (海苔)   2018-02-05 03:07:00
作者: kkggkkgg (溫妮)   2018-02-05 04:28:00
作者: lovedog0731 (阿優)   2018-02-05 04:38:00
推 我東西都直接丟了,贈送太冒險了
作者: timotheos (巧克力咖啡)   2018-02-05 06:23:00
作者: shiangtop (Sam930)   2018-02-05 07:29:00
作者: hsiyafel (思想)   2018-02-05 07:34:00
看起來是不想管直接水桶
作者: KuoJuiHsiao (Hsiao)   2018-02-05 07:49:00
推!另噓兩位無任期版主(噓~~~)另外置底買賣區也與站方規定的衝突到.買賣區與版面是個別管理.理應比照.
作者: newlie (過客)   2018-02-05 07:59:00
就當縮頭烏龜不理你們阿 賭那些被桶被退的不懂如何申訴阿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2-05 07:59:00
有任期無任期都是問題啦 上次要選個高雄板板主出來 沒人敢出來 自薦一個還被板友罵到自己退了 好不容易來個做不到兩個月一樣被鬥成這樣 有任期大概就會看到(徵求中)一直當板主吧XD
作者: newlie (過客)   2018-02-05 08:00:00
反正鄉民對它們無可奈何 結論:傲慢的擺爛中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2-05 08:01:00
合一部分板友的意 還不是要被另一部分不滿意的鬥 反之亦同XD
作者: newlie (過客)   2018-02-05 08:04:00
反正說跟專版相同標準(一套) 做的是專版沒處罰的(另一套)舉例公告打臉後 就推說那不是他判的 版主兩者標準都不同了要期待兩個標準不一樣的人弄出什麼標準嗎? 就龜著等風頭過套上陳水扁說過的 抹伊德算條阿 你是抹阿娜
作者: jerry11006 (_"_)   2018-02-05 08:21:00
置底 板主群還在討論要怎麼做,會先暫時刪除。
作者: gghost1002 (拿著機機的人)   2018-02-05 08:59:00
解釋太多說爆氣 站長沒講過,不出面解釋又說縮頭烏龜被人身攻擊難道可以自己檢舉自己判?你搞清楚為什麼我不出面好嗎站長還在整理清單,我是能和你說出個什麼,等站長回覆再來質疑判決有那麼困難?j板主也沒罰一般化妝品,不知道你在跳針什麼另外回某樓,任期問題是因為與本案無關才沒回應。我個人是打算做個半年一年就開選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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