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高雄食記談廣告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7-10-24 14:44:31
推文麻煩死了 一個一個問
1.
推 WinNOKIA: 有不少食記文,不只沒附個人連結,圖文180.217.205.158 10/24 00:45
→ WinNOKIA: 一樣並茂,沒拿不方便當理由180.217.205.158 10/24 00:45
→ WinNOKIA: 少拿不方便當理由180.217.205.158 10/24 00:46
麻煩舉幾個例子出來 當然愈多愈好 我對這種人仰慕已久 是我學習的對象
不要弄到最後跟"我家巷口屌打鼎泰豐"一樣就好了
2.
→ ctx705f: 解釋你對你政見怎麼執行 現在變成我在玩122.117.113.57 10/24 14:17
"怎麼執行?
凡食記文與所附連結內的內容
圖文不同步
一律視為廣告個人網誌
哪個地方需要我解釋?"
"我選上了有義務答覆你
我還沒上沒有這樣的責任
但我想這是認知的問題
不過畢竟我人好
儘管沒義務也願意答覆你
我想沒這樣的問題"
"廣告" 你所謂廣告的定義是什麼?
這兩個字就夠了
不要再扯三小我個人怎麼想 他媽的是你要選板主又不是我
候選人不需要對自己的政見進行解釋 還表示沒有義務
然後你選上之後要用這條標準去進行執法 還是一律水桶 明顯違反比例標準
3.
"既然版規有了
之前怎麼辦,我就怎麼辦
有基礎也有前例,還有什麼問題
還是既有的版規你要問一輪
才覺得滿載而歸?"
廢話 當然要問 每個人對於板規的解讀又不一樣
板規寫在那邊有甚麼屌用 我來執法6-1、6-5和一個整天先喊幸福的人來執法
標準會一樣?
今天你要選板主
甚至這條執法標準的唯一刑責就是直接水桶
然後這個候選人居然還說"沒有義務答覆你"
你是還沒選上就開始當皇帝?還是中國國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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