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 對版規罰則的建議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7-06-26 00:37:26
先向版主表示謝意跟歉意
謝意是我一直覺得版主是個屎缺,尤其是無利可圖的版面
歉意是我後來發現你版規應該是有增加了好幾條,並不是沒修改
只是會不會弄得太複雜了一點?如:
6-9 於本板推文觸犯退文條款,以水桶代替之。
(退文條款是什麼?)
6-13 惡意違規、明知故犯,水桶時間加長十倍且合併退文處分。
(以前有這條嗎?惡意不是有6-1了?明知故犯這很難有標準吧。)
個人意見是版規6-1的罰則依情節嚴重程度就改為警告、水桶、水桶併退文
優點如下:
① 水桶實質上的意義是禁言,退文只是因應嚴重犯行的附加措施
就單一版面,禁言已經是很有力的工具了,而且就程度也有層次感
我覺得把退文能開分身卻不受懲罰這個漏洞補上即可
不需要再為了退文去增加退文專用版規,這太搞剛
② 對水桶及開分身規避水桶的版規已經很明確而且完備
延續①,如果罰則是水桶併退文,已經能解決某ID的情況了
疑似開分身,送帳號部查證,確定開分身,依7-7加重水桶
如果不是分身也該還他清白,也不用版友用類似私刑方式實踐他的正義
搞到版面火氣很大
③ 版規在某種情況的處罰也是水桶併退文
所以退文加水桶沒有意義,個人覺得這沒有說服力
6-13可能是對於某ID的處理方式,個人就覺得不需要
惡意鬧版在6-1已有規定,跟6-13的惡意違規的差別是什麼
不如就照原有版規,一步一步來,再犯再桶即可
以上是個人對最近紛爭以及版規罰則的建議,望版主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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