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超越苓雅分局承辦分局出現了

作者: junseimika (masa)   2017-02-24 12:34:48
逛fb看到的
https://www.facebook.com/traffic1999/?fref=ts
台南市警局新營分局對於無法辨識駕駛座是否有人,多為不舉發結案,我們提高舉證標準
,以間隔三分鐘之照片檢舉,仍回覆無法證明車輛是否有移動為由,不舉發結案。
我們再提高舉證標準,一分鐘拍攝2張照片,就是每30秒拍一張照片,拍滿三分鐘(約7張
照片)。
新營分局還是跟我說,你還是無法證明車輛是否有移動過。
經由交大與警政署溝通,上一案件終於對於每30秒拍一張的違規有製單舉發,但並不是認
同這種舉證法,而是新營分局非常非常罕見的通知「#違規人」至分局查證違規是否屬實

該案(如下圖7張照片,每30秒拍一張至到超過三分鐘)新營分局仍然通知「#違規人」
至分局查證,但是違規人未到案說明,所以新營分局仍認為有疑慮,不舉發。
底下留言有說
超越苓雅分局的承辦出現了
這真的比苓雅分局的劉巡官猛了啊..
作者: RonaldFisher (費雪)   2017-02-24 12:42:00
高雄點? 現在要比爛?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7-02-24 14:35:00
一定要為難人家,怎麼不自己去警局當志工旁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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