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打工時薪低於勞基法+慣老闆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17-02-02 00:03:37
這整件事情雙方都有不對啦
首先 133的薪水是指7-11 中油 那些一直忙的工作
如果餐廳生意真的很不好
很多時間都在發呆放空 其實應該不到領133的工作
很多小餐廳 店家都是這樣算的啊
說實在的 如果真的不能接受就不要去做就好了
明明知道薪水沒有133 又去做 又不爽...
又要上網攻擊 又要投訴勞檢...
只能說老闆遇到這種員工就是倒楣
國家沒錢 公務員共體時艱減福利退休金 不爽就不要做
公司沒錢 員工共體時艱減時薪(而且真的不忙) 不爽就不要做
不爽就不要做啊... 不就是這樣簡單嗎?
作者: YuenYang5566   2017-02-02 01:09:00
133一個便當就沒了不算少?笑死
作者: giveaway5566 (giveaway5566)   2017-02-02 00:10:00
你說的跟我前老闆好像哦
作者: Dorothyismyn (Dorothy)   2017-02-02 02:17:00
你沒有看懂原文吧?啊不對你連「勞動基準法」這幾個字都看不懂,對不起我高估你惹
作者: pochin671111 (Edison)   2017-02-02 07:51:00
zzzzz
作者: goodblessyou   2017-02-02 10:41:00
守法很難嗎?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7-02-02 11:16:00
不忙就自己下去做啊,連133都省了,懂?
作者: princeguitar (王早)   2017-02-03 03:11:00
你很好 太讓人印象深刻的發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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