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得] 打工時薪低於勞基法+慣老闆

作者: cocacola0813 (cocacola)   2017-02-01 21:54:52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OaT6aow ]
作者: chipsyang (Yang Chips :))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心得] 打工時薪低於勞基法+慣老闆
時間: Wed Feb 1 20:16:34 2017
◎工作時間/地點: 2014.7~2015.7,2016.3~2016.12
◎工作內容/薪水: 餐廳外場
心得分享:
雖然不是在版上找到的工作
但真心覺得有點扯
所以將自己的心得po上來
我"曾經"在高雄新崛江的餐廳打工
從2014年7月到2015年7月
中間斷掉了一陣子因為身體有點負荷不過來
後來在2016年的3月回去至2016年12月初
在餐廳打工期間真的還蠻開心的
所以在2016年12月要離開時答應了餐廳
之後過年期間可以回去幫忙幾天
後來也答應了會再初五至八回去幫忙
事情的開端呢是這樣的
基於現在勞基法的規定
今年2017年1月開始時薪應該調整為133元
所以我就詢問了一下
我2月過年期間回去打工時薪是否為133元
以下為對話內容:
我:姊~我有一個問題~就是時新是算133了嗎?
今天跟公司的同事聊天聊到,想說問一下確定
主管:沒~這種冷門的餐廳不可能再漲了
沒~這種冷門的餐廳不可能再漲了
沒~這種冷門的餐廳不可能再漲了
驚!
我都不知道原來薪水漲不漲是一餐廳熱門程度來調的
接下來這位主管就在餐廳群組內留言:
主管:我個人認為關於...時薪調漲133
我們公司是冷門的餐廳!根本不忙也不辛苦...
客人少,自然營收少!
公司無法再負荷再次調漲!
如果有人員覺得無法接受...
請在過年完跟我提離職!
給我一點時間訓練新人就很感謝~
有幾個人提出所以我乾脆直接在群組說清楚
但是...妳們也能直接賴老闆娘商議...
如果妳們認為...妳們的工作量以及工作態度有價值...
133時薪能賴妳們的老闆娘談...
我也是時薪...我都跟妳們一樣的時薪~
全體人員都一樣...我也沒漲喔~
歡迎妳們把我干掉!我有全勤!只要妳們有能力~~~
說實在話
餐廳雖然生意不可能每天都很好
但假日新崛江還是很多人生意還是不錯的
我們不辛苦嗎?
盤子很重座位都在二樓要跑上跑下
外國客人很多要會英文客人多要求也多
外場要一一的去應付所有客人
當然有不忙的時候但是忙的時候也是超忙的
而且重點是怎麼會是依忙不忙來決定調漲薪水呢?
再者工作態度部分
我雖然無法證明但我絕對對得起給我的薪水
甚至超過給的薪水
領薪水我領的心安理得
因為我不是白白的領這份薪水
雖然他的態度實在是糟糕透頂
我還是在採取行動前再次詢問了老闆娘有關薪資的問題
對話內容為:
我:老闆娘~~~想問妳時薪的事情,雖然我已經算離職了,
但是2/1~2/4會去上班嘿嘿,所以想確認,
時薪真的不會調整為133嗎?
我雖然只有幾天的薪水可能不會差太多,
但是其他人時數比較長的應該會差很多,
所以還是想確認一下是否真的不會調整,謝謝^^
然後就被
已讀不回了
已讀不回了
已讀不回了TT
因此我決定初五不去上班了
一來是薪資確定不給133元
我認為有失我的權益
二來他們太不尊重員工了
完完全全就是慣老闆
其他同事們因為還在餐廳打工需要這份工作
所以無法出面撕破臉或攤牌
沒有人能為自己的權益出聲
總之我在初四傳了賴給主管告知我不去上班
以下為對話內容:
我:姐姐,不好意思,經過這幾天的思考,
我覺得雖然只是回去幫忙幾天,
要求一小時133的法定時薪雖然不過份但造成你們的困擾
與不愉悅我真的很抱歉,
但一小時133元我覺得這是對我們打工的人的一種尊重,
也是對我們努力工作最好的表示,
雖然有時候生意不忙我們就有比較悠閒的時間,
但我想這是每一間店不管是不是餐廳都會有的問題,
而這個問題不該是由我們這些工讀生去承擔。
勞基法是訂給所有勞工,而不是冷門工作就不需要遵守,
希望這點妳不要誤會了。
我沒辦法在不被尊重的情況下回去工作,
所以只能跟你說聲很抱歉,明天沒辦法回去上班。
主管:恩…妳這工作態度我也只能祝福妳…白疼妳了~
妳臨時放管我會去跟妳老闆談看看這是她們的風格嗎?
妳真的是太過份了…
因為當時有別的事在忙沒看line沒接到電話
接下來這位主管直接在我爸爸的臉書留言了
是的
我的爸爸
一位主管從來沒見過的人
以下為主管留的言:
主管:楊爸爸你好…不知道這段話您是否看的到…
楊小妹在過年期間惡意不上班…即是放管!
她對於薪資不合理也沒商討一下!
過年的班她早答應且明天就要上班,晚上才說她不來了…
她說我們不尊重她們沒按勞基法走﹏
她這樣背信就有尊重到她自己嗎?
我們也會找她現任的老闆談談…打擾了
也請她歸還她的制服…並不是隨便說我不去做了就好
這個行為不得不說才是真的過分吧!
因此爸爸姐姐也都不開心了
誰會開心看到女兒在外面打工被人這樣欺負
然後又侵門踏戶的到自己家這樣說話
所以以下為爸爸和姐姐們的回覆:
爸爸:ㄊㄇㄉ!她只回來幫忙3~4天是在問啥小。
(這句是主管私下跟老闆娘傳賴說的,
因為某些原因得知了也看到了他們得對話內容)
憑這句話就可以叫她不用去上班,
我家管如何還真有勞妳指教。
妳這罵人不帶髒話,這楊爸爸可不敢承擔,
是我叫她不可以去上班的,
還好管教得宜沒偷偷跑去上班,
她的現任老闆就是本人我,歡迎妳約時間來好好談談,
很想見見妳是放管還是管很緊。
至於制服就請妳放心,不是很喜歡但也不想批評它,
更不想擁有它,它會回到它該回的地方,
今晚看到妳的留言,
覺得很慶幸沒讓自己的女兒繼續在那個地方上班,
也請妳自重一點別把別人的店搞垮了,不然就是名符其實的放管。
二姐:廖小姐你好,我不知道你到底懂不懂你問題在哪,
當一個人離職後在你們沒有人手的時候願意回去幫忙,
而在這個時候問了你時薪是不是拿勞基法裡法定時薪133,
妳只是去跟老闆娘說"ㄊㄇㄉ 她只回來幫忙3~4天 是在吵啥小"
如果看到這個還去上班那是賤,不去上班才正常。
你說沒有商討,依據你所說的你們是冷門餐廳,
根本不忙也不幸苦,
公司無法再負荷再次調漲都直接在群組說這樣的話這樣是要怎麼商討?
而且直到看到這段話我才知道,
原來勞基法的規定是看你自己有沒有覺得自己是冷門餐廳才需要遵行,
這點我想應該是要去勞動部問個清楚
再說背信好了,本來答應要回去上班,
問個薪水被在背後罵"ㄊㄇㄉ 是在問啥小"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背信?還是這只是捅一刀?等你搞清楚再來談背信!
大姐:首先,我想您跟貴餐廳老闆可能還搞不太清楚,
勞基法的規定不是用來讓你們表現是否尊重員工,
而是政府規定各個資方必須提供給員工的基本待遇。
怕你們中文程度不太好,講清楚點,
就是:你們不給這樣的薪資,員工有權利提出申訴。
我們家人的權益就不勞您擔心了,
已經在為妹妹爭取,絕對不會委屈她一分一毫。
再來,妹妹顧慮和你們的同事情誼還想留面子給你們,
現在看來似乎您也不太需要了。
之前好聲好氣的詢問過很多次,您的態度如何我們也都知道,
這部分也請您做好準備,該道歉的要道歉、會討回來的絕對會討回。
既然都來爸爸的動態下指教了,我們家絕對會好好回覆應對,
不會讓家人隨便被欺負的。
然後主管在他自己的動態發了文:
主管:太疼員工是錯誤的嗎?
在緊要關頭放管!
想起我老闆養的狗再餓都不會咬人…還是疼狗狗就好﹏
哥哥說的!公司少了妳一個不會因此少賺個幾千萬的…別太看的起妳自己!
我!是!O姐!別太小看我了…
男生還輸我不會生小孩…
領周罵都生4個了!還有甚麼事能難得倒我~
永遠都別讓我遇到…地球是圓的…一定踩死妳!
挖累ㄍㄋㄋ
我必須說
這整件事真的跟疼不疼員工毫無關係
該給的就是要給
不該是以情來壓人
本來不打算完完全全撕破臉
就是想到在餐廳呆的久
如果事情鬧大對其他同事也會有一定的影響
但被這樣一鬧
我認為這樣的事情應該要讓更多人知道
不要讓這樣的慣老闆一直打壓著勞工
總之後來呢這位主管又在公司群組中發言
內容為:
主管:唉~原來是被爸爸叫回去賣...
我看就算給她133,
166她還是無法回來~
直說就好還543一大堆
老闆娘...妳要保護我...
她土豪爸很兇~妳要對我負責
真的傻眼至極
我們家是很普通很努力生活賺錢的小家庭
爸爸媽媽辛辛苦苦在雲林種水果
假日回台南賣
為了讓水果品質好不灑農藥
用心用力的在經營
賺不到什麼錢
大學找到打工後我就沒什麼在跟家裡拿錢
辛辛苦苦的生活憑什麼說他是土豪阿!
賣...是想暗示什麼?
主管:老闆娘~XX(我)說要去勞工局告妳~
我不懂她能告啥~
她土豪爸是懂個啥嗎?~
她1/1號起又沒上班...
真的被打敗
好吧~我回跟老闆娘討論時薪133的問題...
但是阿...
勞工局並沒有說一定要當月發薪的樣子~
要怨就去怨妳們的好同事吧~
同事:不發薪水的意思?我看不懂
老闆娘:(驚訝的貼圖)->事發後第一次看到老闆娘公開反應= =
總結
這間餐廳未依照勞基法給員工應有待遇,
員工基於維護自身權益詢問後,
回覆態度非常不客氣,並於私底下謾罵反應問題之員工。
因餐廳不同意依照勞基法調整時薪,員工決定不去上班,
該餐廳竟然至員工爸爸臉書上嗆聲威脅,甚至於餐廳員工群組中謾罵。
不論一間餐廳食物有多好吃、服務有多好,
若是好吃的食物及好的服務皆建立在壓榨員工的權益之上,
這樣的餐廳必須消失在台灣,台灣社會才有辦法繼續進步,
而不是以一群人的委屈去成就另一部分人的享受。
作者: love24h7days (好想變成西瓜)   2017-02-02 01:58:00
只要高雄版有檢舉違法店家,我就給推!讓高雄成為更好的城市!
作者: YuenYang5566   2017-02-02 01:07:00
說實在的,為啥不檢舉?檢舉一次以後那間店就是要照勞基法走了。你不檢舉PO在這抱怨就會改善?
作者: pochin671111 (Edison)   2017-02-02 00:23:00
連"基本"薪資都無法遵守的店家,少在那邊說什麼疼ꐱ不疼的,少在那邊噁心
作者: superjeff   2016-02-01 20:21:00
推 真的鞥鞥求職者真的要的是ㄧ分尊重
作者: foxbite (SyNC)   2016-02-01 20:22:00
笑慘,真的該公佈一下店家抵制
作者: superjeff   2016-02-01 20:23:00
連勞基法都沒的公司 真的鳥
作者: ifayowo (蛤)   2016-02-01 20:27:00
超誇張,無視法規而且態度爛到不行耶
作者: ki0107k (蠢淇)   2016-02-01 20:36:00
不要臉,就是違法還講那麼多廢話!玩文字遊戲很厲害就是了
作者: kyurse89652   2016-02-01 20:40:00
作者: michelle130 (min130)   2016-02-01 20:46:00
太不要臉了,給不起就關店吧
作者: zzz315059 (KatyHong)   2016-02-01 20:47:00
可po爆料公社
作者: happywinter (請允許我擁有你這顆星星)   2016-02-01 20:53:00
借轉高雄版
作者: ygopany (尼德桌遊屋)   2016-02-01 21:04:00
衛生局、勞保局、健保局、稅務局一通電話飛高高
作者: qbeagle (米格魯)   2016-02-01 21:04:00
高雄有勞工局嗎xd
作者: oldertiger (小翔)   2016-02-01 21:16:00
一人一信請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稽查過年期間是否有如實發放加倍薪資新田路142-1號,漢神百貨旁打錯,新田路124-1號漢神百貨旁在群著說別人去賣是否涉及妨礙名譽及公然侮辱呢?可以去新興分局備案哦!
作者: giveaway5566 (giveaway5566)   2017-02-01 22:04:00
是日常沒錯,不過願意挺身而出的人真是少之又少
作者: onlystarstar (波卡轉圈圈)   2017-02-01 23:57:00
主管情緒管理有待加強,不過這樣的店家態度真令人倒胃口
作者: Dorothyismyn (Dorothy)   2017-02-02 02:31:00
幫高調抵制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7-02-02 14:32:00
情緒控管有問題的一位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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