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苓雅區檢舉違規的承辦-劉剛O

作者: eatsemen (↑↑↓↓←→←→BA)   2016-12-28 08:51:23
剛剛收到苓雅分局這位承辦人的回覆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來信反應交通違規情事,經交由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經檢視您所檢附相關資料,因影像中未拍到該車行駛方向頂置號誌,無法確定該號誌
時相是否正常運作無故障,故不宜依您陳述之資訊予以逕行舉發,以免造成爭議。您如有
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言,在此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承辦人:劉
剛維 聯絡電話:07-3320220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 陳家欽 敬上
影片 https://goo.gl/5skvlf
照片

我停那位置當然不可能拍到正上方燈號
但我都拍到前方有紅燈了這樣還不算?
那以後大家經過路口都直接衝過去好了
因為我看不到正上方燈號
不知道目前不是紅燈...
另一個同地點的也被退回
(07:43:27 我正前方那台機車)
影片V3後鏡頭都拍到他了
還說我沒拍到停止線 所以不舉發
(我的車頭剛好擋住停止線)
都壓斑馬線了才轉為綠燈
這樣是還有甚麼爭議?
難道是交通局沒畫停止線所以不能罰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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