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哈瑪星畫設人行道 占用最高罰1800

作者: Pravda (真理報)   2016-11-11 16:43:54
哈瑪星畫設人行道 占用最高罰1800
2016-11-11 06:14聯合報 記者蔡孟妤/高雄報導
旗津、哈瑪星設標線型人行道,盼人車不再爭道。 記者蔡孟妤/攝影
為解決哈瑪星、旗津等區人車爭道與汽機車違停現象,高市交通局在部分行人或學童較多
路段畫設「標線型人行道」,綠色人行道是人行道的延伸,若汽機車違規占用,最高罰
1800元。
哈瑪星、旗津等景點每逢假日或尖峰時刻人潮湧現,常出現人車爭道情形,部分道路因路
幅寬度限制,無法設實體人行道,導致人車共道險象環生。
為改善此現象,交通局在部分行人或學童較多路段,如鼓山濱海一路、鼓山一路及旗津區
安樂巷、復興巷、中洲三路607巷與687巷、旗津三路940巷與954巷等設置「標線型人行道
」,盼改善步行品質,同時解決汽、機車違停。
交通局表示,標線型人行道採綠色鋪面,具高辨識性與防滑效益,同時搭配「楔型標線」
、「速限30公里」、「當心兒童」與車行動線管制等措施,將人車分流。
居民李小姐認為,畫設人行道後行人才有走路空間,盼市府嚴格執法,否則仍是枉然。
交通局提醒駕駛人,路面上畫設的綠色標線型人行道,視為人行道的延伸,汽機車不能占
用,違規行駛在標線型人行道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臨停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長
時間占用違停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http://udn.com/news/story/7327/209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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