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高雄一般大樓的修膳規定詢問

作者: edsa (小忍)   2016-11-08 22:35:31
各位板友好
小弟家住大樓
每個月交管理費+機械車位的維護清潔費
今年管理室要求多繳交修理費,由同一機組人員分擔
所持理由為:初始的大樓管理辦法規定
我把規定看了一下,發現所謂的規定就是建設公司的那套照本宣科照抄
然後在第一任委員會下通過這樣
十五年來沒有任何變動
這15年來,繳交的錢,一個車位每個月250元,150元是維護費,100元是清潔費
共53車位
以總數(簡稱A)來說
A:15年x12個月x250元x53車位=238萬5千
以不含清潔費的總額論(簡稱B)
B:15年x12個月x150x53車位=143萬1千
以收入減支出出法(A-清潔費為狀態C)
C:238.5萬-5萬元清潔費=233.5萬
(15年來清潔2次,一次費用25000)
以金額論,當年初版的定出管理辦法在修繕方面不盡公平,是否有不妥之處?
報修零件在5000以內
主委開會給出的答覆為:能修改,要盡付住戶大會表決
可是很有趣喔,151戶,53戶好似在當冤大頭多繳,想尋修改同意,好似沒如此簡單
請問我是否有少算某些支出造成理解不當?
另,這是高雄大樓管理層面的現況嗎??還是建設公司一開始就寫錯條文
導致後來管委會照抄的辦法失能??
高雄點大概就是,大家住高雄,如果有機械車位都是這樣比照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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