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果菜市場徵收衝突(1)爭議四十年

作者: Gemani (′_ゝ`)   2016-08-12 18:59:32
高雄果菜市場徵收衝突(1)爭議四十年 市府堅持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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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下游記者李慧宜 on 2016 年 08 月 12
高雄果菜批發市場,是全高雄最大的交易市場,位於高雄市區的中心,掌管著高雄人的胃。不過在光鮮亮麗的背後,高雄果菜批發市場的土地徵收爭議,從民國59年啟動徵收程序後,歷經八任市長都沒有被解決。
今年五月,高雄市政府以在門口貼上公文的方式,告知被徵收的住戶,限期在三個月內自拆搬遷,延續了四十多年的爭議,再度因為居民抗爭浮上檯面。 陳年的舊案、發展的壓力、果菜市場的轉型還有弱勢者的權益,在這個爭議案中互相對抗、彼此拉扯,上下游透過長期深入的採訪,為大眾鋪陳出高雄市區域發展的轉型之痛。
近日,低壓帶對台灣中南部造成影響,雷雨陣陣。
8月12日早上九點多,大雨滂沱,高雄市政府前的人行道上,五個老人家一字排開,手上分別捧著各自父親或祖父的遺照。他們個個表情木然,沉默地在雨中抗議。
這些人,是住在高雄果菜批發市場北側的居民。今年5月,他們組成高雄果菜市場不義徵收自救會,在8月1日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停止執行」的聲請,冀望透過司法程序,來中止高雄市農業局預計在8月中之後隨時可能進行的拆除工作。不過就在昨天(8月11日)一早,自救會委任律師柯劭臻收到法院駁回聲請。
「停止執行」的聲請被駁回,表示自救會在抵抗高雄市政府拆除房屋的行動上,頓失司法保護傘,也大大重創居民對守護家園的期望。不過以老人為主要成員的自救會居民,立刻決定要帶先人的遺像,向高雄市政府還有轄下農業局提出「徵收無效」與「拆遷房屋無效」的訴願。
律師柯劭臻提起的訴願有二:一是按照民國54年的釋字110號,徵收機關應於徵收後15日發放完補償金,否則徵收案失效;然而果菜市場用地在61年7月徵收,拖延到62年11月才辦理補償費提存手續,明顯違法。其次,居民的房子在61年徵收後,拖延43年至今尚未拆除,早已超過行政執行法第7條所規定「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起,五年未經執行者,不得再執行」的五年。
面對居民和律師所提訴願,高雄市政府由農業局副局長鄭清福代表接受訴願書。農業局隨後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於住戶委託律師提出「徵收無效」及「拆遷房屋無效」之訴,予以尊重,市府會繼續與住戶溝通,呼籲住戶盡速把握8月15日自拆期限,以免影響自身之權益。
高雄果菜批發市場北側居民被判死刑
105年5月11日,台灣各大報的頭條,都是「鄭捷被火速槍決」的消息。電視新聞上的跑馬馬不停蹄,有追蹤受害者家屬心情的,也有些是評論法務部過度執法的問題,整個台灣社會,瀰漫一股混雜著恐懼、快意、憤怒的詭異氣氛。
這一天一早,住在高雄果菜批發市場北側的居民,跟往常一樣,起床、盥洗、用早餐、趕著上班,還有些人也在電視上看到鄭捷被槍決的消息。不過他們萬萬想不到,就在這同一天,他們的家園也被判了死刑。
安吉里第一鄰的鄰長薛吳淑貞,平日在附近公寓大樓做清潔回收。回想這一天,她餘悸猶存,「我每天很早上班,中午十一點半都會回家吃中飯。那一天剛到家,正要打開大門,一抬頭就看到市政府貼的公文,還不只我家,附近的鄰居,每一戶人家大門都被貼上公文,要我們搬家。一時之間,大家都很害怕、很恐懼,跑出來議論紛紛,有些人還大罵陳菊,說這個政府怎麼這麼惡霸。」
薛吳淑貞口中的公文,是高雄市農業局的公告,上頭寫著「查本建物及地上物是民國七十六年果菜市場用地收回補償救濟金的發放範圍,現今考量都市發展、治災防洪及市場營運需求,將取回該用地進行市場擴建工程。」意思就是說,請有被貼上公文的居民,備妥房屋所有權相關文件,便於造冊核發搬遷補助費,其中最重要的訊息,是這些地上物預定於三個月後拆除,請預作搬遷準備。
居民們一看到這樣的公文,沉潛心底四十多年的怨氣,突然之間如火山噴發。
薛吳淑貞個子很嬌小,可是語氣堅定。她說,「大家都去住高樓大廈,我們都不要,土地房子是我公公婆婆留下來的,我們對這裡感情很多,想繼續住在這裡。」居民吳富雄說,「當年市政府說要徵收我們的土地,要蓋果菜市場,那個年代,人民可以說不行嗎?說不行也是會被徵收。後來就是因為不當徵收造成很多爭議,王玉雲前市長才跟我們協議,說要『減半使用,半數發返』。」
吳富雄強調,這個土地徵收的爭議,拖了四十多年。光是他手上蒐集到的居民陳情書、高雄市歷任市長時期處理徵收問題的簡報、市議員或立委召開協調會的會議紀錄、過去台灣省政府與高雄市府的公文往返,還有居民是市政府之間的法律訴訟文件,洋洋灑灑超過三十份。
他說,「不論誰當市長,都知道市政府理屈,才會來來回回這麼多次。我最記得謝長廷市長當著我的面說,『政府應該找法條來解決問題,不是找法條來綑綁問題』。」對照現在陳菊市長的處理方式,他感到非常心寒。
律師柯劭臻表示,土地徵收條例是民國89年才制訂生效通過,所以在此之前的土地徵收,並不會積極去審視所謂的公益必要性。「當時的徵收是非常粗糙的,而且住戶提出來的訴願也提到,這個果菜市場是供民營市場的批發公司來使用,高雄市政府憑什麼徵收人民的土地給特定的財團。但是很遺憾,那個時候的法規密度非常不足,所以居民是敗訴的。」
四十多年爭議,市府堅持這次要解決
不過現在的高雄市政府,卻不是如此理解這場徵收引發的爭議。
農業局發出新聞稿說明,原徵收之私有土地是3.6369公頃(約11,001坪),其中已完成補償金及救濟金領取之地主,面積為2.8554公頃(約8,6737坪),佔土地面積之80%,其他還沒有領取之原地主中,包含一位蔡姓地主,是因徵收後部分土地買賣糾紛無法領取,其餘原地主多以小面積為主(土地面積大多約在20坪左右),計13人共0.136公頃(約411坪),佔土地面積3.74%。簡單來說,高雄市政府自認為在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
高雄市農業局進一步說明,市府將在土地取回後,進行十全路與覺民路道路打通工程,並興建一座結合市區防洪治水功能與景觀風貌的新市場,除了可以改善十全路與民族路口長年交通擁擠的狀況外,也能一併解決當地每逢大雨淹水的情況,同時新市場也提供嶄新的交易環境,改善當地生活品質,所有工程預估於近2年內逐步完成。農業局副局長鄭清福說,「這樣子的話,才能夠帶動這個區塊都市的發展。」
高雄市政府也針對「高雄果菜批發市場徵地爭議」、「旗山大溝頂太平商場」和「前鎮拉瓦克部落」等三項拆遷議題,特別發出新聞稿說明。高雄市政府表示,「這都是數十年發展遺留下來的問題,如果現在不做,未來50年也不會被解決。
而且高雄果菜批發市場存在淹水、交通等問題,周邊佔用戶早在民國62年就完成徵收,如果能完成一座結合滯洪功能的果菜批發市場,同時打通十全路與覺民路,將促進三民區整體環境提升。」
作者: GaryCrawford (Gary)   2016-08-13 11:48:00
該拆的就要拆 不管是高雄這個或是大埔影響到地方發展的都該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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