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旗山大溝頂拆除 民眾激烈抗爭

作者: shucheng1218 (shucheng)   2016-07-20 04:28:28
※ 引述《TurTao (偶速小海龜)》之銘言:
: 高雄旗山大溝頂拆除 民眾激烈抗爭
: 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719003300-260405
: 高市府欲拆除旗山大溝頂上住戶整治二號排水工程,引發居民強烈抗爭,副市長陳金德19
: 日強調,大溝頂上房屋所有權人是市政府,60年前蓋在水溝上,連簡易化糞池都沒有,大
: 小便直接進入二號排水溝,經綜合考量,決定拆除,昨天進行查估作業,居民大動作抗爭
: ,已暫緩查估。
: 今天一早在旗山大溝頂有部分民代出動卡車、怪手、山貓等機具,讓附近民眾以為是市府
: 要強制進行拆除大溝頂上的房屋,但水利局長蔡長展人在市府參加市政會議,他說,今天
: 只是去查估補償設備,現場機具並不是市府叫去的,應該是去阻擋拆除的。
: 副市長陳金德說明指出,大溝頂住戶是60年前在水溝上蓋的房子,當初由居民與旗山鎮公
: 所簽約,居民出錢蓋房子,讓大家來做生意,前10年免租金,10年後房屋所有權歸鎮公所
: 開始繳租金,也就是縣市合併後,房東是市政府。
: 他說,不能拿大溝頂跟苗栗大埔事件相比,苗栗是徵收民地,大溝頂是經法院判決房屋所
: 有權人屬市府,並不符合補償規定,而且房子當初造價只有1萬5千元,市府基於照顧居民
: ,比照自動拆遷補償辦法,每戶行政裁量補償60萬元上下,配合拆除還有獎勵金,共可補
: 償80萬元左右,市府已盡力補償,也已有部分住戶口頭同意、簽約及接受安置。
: 由於日前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表示市長陳菊因有親戚在大溝頂附近有土地,才要拆除大溝頂
: 炒地皮,陳金德昨對此表達不恥,並指出陳菊的親戚在旗山沒有任何一平方的土地,對陳
: 宜民不實指控、造謠、抹黑,正式提出誹謗刑事告訴;陳宜民則說,要告就去告,他會與
: 居民站在一起。
: 陳金德指出,大溝頂上房屋拆除案是水利局排水改善計畫,運用的是市府預算,雖然有部
: 分向營建署申請補助,如果營建署不補助,市府自己編預算來,並沒有營建署「駁回」拆
: 除案這回事。
看到推文滿多誤解的,回個文讓大家知道。(手機排版,請見諒。)
首先是產權的問題。
土地是水利局的,建物(地上權)是居民自籌蓋的,請各位試想60年前,時任高雄縣長的
陳建仁副總統的父親,在大溝頂招商,一戶居民是以一萬五蓋的,如果對當時房地價有點
概念,就會知道建物絕對是居民出的錢,可看相關行政判決書。
再者,市府到底是想要以什麼理由拆除?
一開始說要整治下游>被打臉因為該大排(大溝頂)水位不曾滿過。
改說要蓋親水公園,到今天,說是因為衛生問題,衛生問題難解決嗎?沒有,為何到今天
才突然提出來?是為了拆而拆找的理由吧?
最後是許多鄉民說的,居民是錢喬不攏。
我覺得無論支持與否,都可以看看這些居民的人生故事,一輩子、半輩子安身立命的地方
,熟悉的巷弄、街坊鄰居和感情,會是有辦法說搬就搬嗎?
居民的唯一訴求-原屋保留,完全打臉這樣的說法。查估就是去進行估價,你的桌子多少
錢、椅子多少錢、裁縫機多少錢,以往市府要來查是,居民一律都是鐵門拉下,不願自己
的家被做為拍賣品,所以是因為價錢談不攏的問題嗎?
這是一條活歷史的街,布莊、裁縫、皮箱店等等,看看哈瑪星的文史保存,想想這裡,我
們是不是真的只需要都市發展,而根除在地的歷史記憶?
我是支持抗爭的學生,歡迎以下討論,晚點補照片。
是說,你看到阿嬤們深夜踱步,說著自己老了沒有用,害你們這些少年仔要辛苦幫忙,真
正是對不起、過不去,你一定會鼻酸。
作者: mikamitomoya (三上智也)   2016-07-20 07:04:00
我開始偏向支持拆了
作者: shucheng1218 (shucheng)   2016-07-20 07:18:00
居民擁有的是「優先承租權」,在沒有真正需要所謂公益開發的理由前,本來就沒有拆的理由。重點在於涉及公益,但目前的情形顯然不符合公益為理由拆除,訴諸情感是我個人想傳達的,至於類比到財團的bot,我覺得就遠了政府作為,理應是有公共性及公共利益目前看來就是沒有,所以抗爭有正當性公部門不是個人或財團,可以因為是政府的地所以就想蓋就蓋、想拆就拆,而是要顧及所謂公益我或許訴諸情感、講的不清楚,導致看起來訴求不清可以看一下 https://goo.gl/lyra10 於法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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