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業配食記的標題規範

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16-06-23 22:53:43
食記文,如果是跟店家有利益關係,或是食用免費餐點後發文,等等,皆判定為廣告
處份退文一篇。(廣宣或業配是違反板規的)
→ cc77 : 是因為高雄板沒有相關規範,真的食記和受招待的業配 06/23 22:33
→ cc77 : 都用食記當標題,閱讀的版友無從判斷,資訊不對稱很 06/23 22:33
→ cc77 : 不公平,所以會這樣建議 06/23 22:33
板主也是跟閱讀的板友是一樣的,我又不是檢察官,也沒那個美國時間去肉搜
而且...誰會自己發文說,我是假食記阿
我的建議是這樣,如果有人發覺是假食記,就向我檢舉
如果覺得食記文是吃過的,覺得跟實際情況差很多,就去噓文囉
PTT的食記、GOOGLE出來的文章,都只能做為參考,如果吃了不好吃,
歡迎在高雄板發反推薦文
※ 引述《cc77 (琪)》之銘言:
: 各位板友晚安
: (不知道為何手機發文全部亂碼,非常對不起)
: 過去許多板友曾在高雄板發過相當具有參考價值的食記
: 因此雨露均霑的吃到很多美食
: 但近年來由於業配文、合作文的興盛
: 讓"食記"這個標題變成某些特定人賺錢刷部落格流量的工具
: 許多部落客收取金錢利益或者接受免費招待後發文(合作文!?)
: 拿人手軟或吃人嘴軟的狀況下
: 都不可能再寫出立場公正或有參考價值的食記
: 個人踩雷多次以後對此類文章怨氣很重
: 對收取好處卻未誠實揭露的業配部落客更是嗤之以鼻
: 因此想敦請板主舉辦投票
: 針對合作文(接受免費飲食招待)或收取金錢利益的業配文章是否需在標題誠實揭露做規範
: 在資訊充分揭露的前提下
: 板友才能在不受誤導的狀況下判斷是否前往消費
: 另外同時希望版主能對 J板主的適任性舉辦投票
: 畢竟他實際上管板的時間有目共睹
: 掛名版主有尸位素餐之嫌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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