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宗教活動友善環境要點上路 打造高雄市清新生活品質

作者: jason050117 (我也想我思故我在)   2016-05-31 1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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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訊】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為輔導於本市從事宗教活動之團體,能自發性減少燃放爆竹
煙火、金紙及線香等行為,讓宗教節慶及民俗活動對環境更加友善,特訂定「高雄市政府
輔導宗教活動友善環境要點」,並於105年5月31日開始實施。
該要點將現行宗教活動應遵守消防、環保及警察相關法令規定、禁止區域及相關申請程序
等項目全部納入規範,讓市民朋友及民間團體清楚得知,從事宗教活動時,應注意事項,
如:團體於入廟或會香時僅得施放一串50公分環保鞭炮或1小盒盒裝煙火;各級學校、醫
院(地區醫院以上等級)及圖書館周圍50公尺範圍內,全天候禁止施放影響安寧之爆竹煙火
,亦不可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廟會活動;宗教團體從事宗教活動,若有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或
遶境、遊行等行為,應分別於5日前及15日前向本市消防局或警察局提出申請。
民政局張乃千局長表示,市府常接獲民眾檢舉宗教活動擾民或違法情事,為使市民擁有宜
居生活品質,民政局基於宗教輔導立場,審酌宗教活動舉辦現況後,訂定該要點;另於5
月26日邀集環保局、消防局、警察局、交通局及各區公所成立「宗教活動通報群組」,第
一時間掌握宗教活動之相關資訊,提早向活動主辦單位宣導,期減少宗教團體違規情事

為使市民朋友擁有乾淨的生活環境及寧靜的居住品質,民政局將與本市各區公所利用各種
集會活動向宗教團體宣導「高雄市政府輔導宗教活動友善環境要點」,另特別提醒於本市
從事宗教活動之團體,市府未來將加強執法,如違法施放爆竹煙火將採一行為一罰。期透
過法規、宣導及宗教團體自律三管齊下,讓本市環境品質更加清新,市民朋友生活更加美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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