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花媽大敗邱毅 法官判登四大報道歉

作者: tragic (paradox)   2016-04-08 07:57:12
http://www.nownews.com/n/2015/10/14/1843928
103年高雄發生嚴重的氣爆案,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前立法委員邱毅在103年8月
25日,參加TVBS「九合ㄧ破百倒數特別企劃」節目時,指控高雄市府在發放氣爆救助金時
,資源分配不均,「先發綠、再發藍」,引發高雄市長陳菊不滿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
判高市府勝訴,邱毅必須在四大報刊登1日半版篇幅的道歉啟事。
邱毅在節目中痛批:「陳菊對自己綠的,照顧的非常好,那對藍的不是綠的,她就把他丟
到一邊去」、「(高雄氣爆案發生後)在各里的資源分配,就是玩這一套啊,連發這所謂
的災難救濟金的時候,也是這個方式啊,是她系統的里長,這個里就先發,那個里不是她
的就後發」。
高雄市政府認為,邱毅透過直播節目散布不實謠言,以他是前立法委員的身分,足以影響
高市市民對市府的觀感,也降低國人對高市的評價,認為這番言論已經傷害到高市的名譽
權,故提告要求邱毅在四大報全國版頭版刊登半版篇幅的道歉啟事各一日。
高雄地院審理時,邱毅反駁,他所言都是經由合理查證,且為善意評論,並非刻意抹黑,
但法官根據石化氣爆捐款運用情形彙整表中,查閱各里發放記錄,發現高市府對於民進黨
籍、國民黨籍及無黨籍里長的各里補助、慰問金發放尚屬平均,並沒有邱毅所言如此,判
決邱毅敗訴,必須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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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撕髮迫害!!!
作者: lovelyina279 (ina)   2016-04-08 09:25:00
撕髮迫害wwwwww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16-04-08 16:36:00
大敗就是贏啊...水滸傳裏有一集就是宋江大敗童貫。
作者: encorea84459 (lala)   2016-04-08 19:37:00
哈哈 ㄧ堆國文爛的在那秀下限
作者: smallperfect (小完美)   2016-04-08 19:56:00
記得國高中有類似考題耶,中文奧妙喔
作者: LaiPresident (台南賴神鬥甲乙烷)   2016-04-09 00:35:00
用大勝和大敗,還是有意境上的差別用敗,有對抗、反擊的意思,並有從被挑戰的角度出發你想想看今天若是禿仔毅告贏,用大敗陳菊就不適合因為禿仔毅是挑戰者,本來就是用勝方角度去看也就是這樣,記者才會用大敗邱毅凸顯主提雖然你可以說用大勝=大敗,為何不寫個易懂的標題可是意境真的有一點不同,我不好意思酸1F我建議1F有機會可以去當記者,體驗一下標題怎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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