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camry2006 水桶

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15-04-29 08:50:05
[結論]
camry2006 違反板規6-1,警告一次。 因屬連續犯,依板規7-1,水桶30日。
並同時受板規6-11規範。
[說明]
使用者camry2006於4/19日之推文:一堆地下XX很熱衷板主一職 卻不報名參選
。經比照4/17日之簽名檔,以非指名暗示之行為,
因此判定違反板規6-1之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以及過份影射。
另參選板主為個人意願,無薪給且需供獻時間及心力為板務服務,該使用者以
一堆地下XX....卻不報名參選等語,使得未來欲參與高雄板主徵選之使用者
,反而落為camry2006之地下XX。
因此判定違反板規6-1之引起爭端之內容。
此案經板主們討論多日,決議判決警告一次。(連續犯另罰)
(說明一)
先前判決
文章代碼(AID): #1KMRY5hb (Kaohsiung)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若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或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水桶、退文。
6-11 於水桶期間提出檢舉/申訴他人之案由,板主得不受理
(水桶超過10年以上除外)
(說明二)
文章代碼(AID): #1LCx_dMs (Kaohsiung)
49941 m 4/19 camry2006 □ [板務] 不新增板主了?
→ camry2006 : 頗怪 一堆地下XX很熱衷板主一職 卻不報名參選 04/19 22:55
(說明三)
文章代碼(AID): #1LCIb596 (Kaohsiung)
4/17 camry2006 □ [板務] 建議板規取消[板務]
簽名檔比照
#1L3zSSkg (L_TaiwanPlaz)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宣判] camry2006 申訴 gggping 案
    另使用者 1980 已說明為自我解嘲之說法,
    故爾後影射他人為「地下板主」之言論,應以過分影射行為裁罰。
(說明四)
文章代碼(AID): #1L3zSSkg (L_TaiwanPlaz)
  四、綜上所述,原水桶(警告)公告理由撤銷,
    
    另使用者 1980 已說明為自我解嘲之說法,
    故爾後影射他人為「地下板主」之言論,應以過分影射行為裁罰。
    使用者 1980 提出之佐證,使用者 camry2006
有疑似相同違規之行為,板主群亦應以合於板規之處置。
作者: taiwanstrike (阿樹)   2015-04-29 1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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