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清潔隊員拆旗被警帶回 環保局長批:濫權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4-10-21 20:19:36
※ 引述《tdog5945 (雲水)》之銘言:
: 清潔隊員拆旗被警帶回 高環保局長批:濫權、圍事
: (環保局陳姓女清潔員,週日(19日)傍晚5點10分許於高雄市春陽街、正氣街口拆除民進
: 黨籍參選人洪平朗布條,民眾告知是私人地,清潔員回答說,「拆掉就還你,沒要帶走」
: ,數分鐘後,候選人抵達現場,助理以手機拍下經過,而鼎山派出所警車也抵達,將清潔
: 員載到派出所製作筆錄。)
先貼一下推文的新聞 http://ppt.cc/TmH5
節錄
楊漢宗科長表示,所謂的法定選舉期間,市長選舉有15天,議員只有10天,也就是選
舉投票日11月29號分別往前推15天和10天,因此,目前已經設立在
人行道、安全島、橋樑和公園的選舉旗幟和布條都必須拆除,
否則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
就像台北也是這樣 http://ppt.cc/g7lJ
新聞節錄
對於《選罷法》規定競選廣告物不得懸掛於公共設施,但卻授權地方政府得公告准許
懸掛於公共設施之陋規,台北市議會今天斷然通過「台北市選舉期間競選廣告物管理
自治條例」修正案,修改第四條、刪除第七條,往後的台北市將不再允許競選廣告物
懸掛於公共設施上,未來的競選旗幟及布條只會在
候選人的競選總部、宣傳車輛等 私人領域 等地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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