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幫我加油好嗎?」女學生逼你買一套 強

作者: shunching (龍魂不滅)   2014-07-16 10:01:14
跟違停、路霸一樣,沒人制止,所以一樣的事情只會一再的發生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8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於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三、強買、強賣物品或強索財務者。
                  資料參考:內政部 http://ppt.cc/3mpN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資料參考:法務部 http://ppt.cc/dJ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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