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ydeaya (miya)
2014-06-28 12:48:54先不提前金區某里的里長,有點長篇自吹自擂的屁話
(包括他多辛苦跑遍新興區讓該區里長簽署)
光是11:00~12:00只有1hr的會議時間
政府單位的解說跟該里長的談話就去了40分鐘,
還只准贊成的一方先發言,一個人就可發言15分鐘
反對方提出抗議後,才開放給反對方一起發言
導致後來反對的根本沒幾個發言就草草結束
終於體驗國會為什麼須要打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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