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教練被控操過當 無犯意不起訴

作者: iam168888888 (射精)   2014-04-14 17:16:12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4日電)高雄市某國中郭姓及洪姓棒球隊教練,被控操練余姓球
員過當,導致余生畏懼上學。雄檢偵結,以無證據有傷害犯意,予不起訴。
高雄地檢署表示,郭姓及洪姓棒球隊教練被余姓球員家長指控對兒子不當訓練,郭男並以
通訊軟體LINE指示洪男操練余生「搞到吐、死」等,導致心理創傷,畏懼上學,涉嫌傷害
罪。
全案由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移送偵辦,檢方開庭偵查時余生家長並提出醫師診斷證明書
為證。郭男和洪男則都否認有傷害余生行為。
郭男辯稱,當時認為余生表示腳不舒服,又說可以上場比賽,懷疑故意裝不舒服,才會向
洪男表示說操死他,後來洪男因考慮余生的腳傷,沒有讓他下場比賽,只有慢跑;洪男也
辯稱,未和郭男針對余生,會視球員狀況調整,其他體能不好的球員都曾發生過訓練過程
嘔吐情形。
承辦檢察官表示,傷害罪除行為人須基於傷害的故意,且須有傷害結果的發生,加以傷害
行為和結果須有相當因果關係,犯罪才成立。經函詢醫師余生有「焦慮」狀態,但尚未達
到精神疾病的「焦慮症」。縱使認為余生「焦慮」和教練施以體能訓練有關,也無法以傷
害罪來論處。
檢方偵結,依罪嫌不足,無證據顯示有傷害犯意,不起訴郭男和洪男。至於訓練是否過當
,宜由學校或教育局循內部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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