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版主呢?違法板規參考用的?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03:08:19
→ SDMAN: 原來也是個鍵盤哥…你就躲在螢幕後面慢慢嗆吧!乖乖當你的05/10 02:00
→ SDMAN: 電玩宅比較好。05/10 02:00
笑死,玻璃心碎就開始人身攻擊啦,本來想說你客氣一點,我就不想多說了
板上就只是個提供交流的空間,他們私下要抽菸要違法,如果被抓到自然有刑罰
又沒人壓著你的頭去他們包廂吸二手菸,要嘛你就去報警,在這邊發文公審誰會鳥你啊
第一次看到有人吸到鍵盤二手菸就在那氣噗噗,偉哉XD
但欠人嗆我也沒辦法(搖頭),要公審是吧?那everybody~~~~一起~~~~審起來~~~:DDDD
不過我看你也沒多行啊,真的很行就不會到處在汪梯和歐兔那邊徵女囉
當個電玩宅很好啊~而且我唱歌也有自信不輸你:D
還有論長相,和你比起來,忽然讓我產生一股自信(挺),另外本宅本來就不缺認識女生哩
而且再怎樣,都比未經認識的女生同意,就毛手毛腳的某人好多囉(光想到就噁)
https://www.pttweb.cc/bbs/sex/M.1556959275.A.4ED
節錄一下你自己發過的文章囉~你刪文也沒用~因為我都轉錄到信箱也截好圖囉^^
"小姐姐也表示夜深了她該回家了,不然媽媽會生氣,我自然很風度的送她到家門口,
就在她轉身開鐵門返家的時候,我萬惡的左手拉住了她的右手,告訴她,我們附近公園
再聊一下吧!小姐姐猶豫了一下,也答應我的要求。
牽著小姊姊的手來到附近公園的長凳,我先一屁股做滿,
立馬拉著小姐姐往我大腿上側坐,就在她準備抗議時,我已霸道的親吻她,抗議無效。
小姐姐稍稍推了我的胸膛就放棄抵抗,並且給予我回應的獎勵,
在她稍稍恢復理智之後,小姐姐很擔心的說怕被鄰居看到…
(好啦,其實我當下理解成想換地方親熱),
而我依然不想放過對方,萬惡的右手左右游離在下胸圍與小腹之間,
順勢滑入當天她穿的雪紡紗長裙之內,小姐姐顫抖跟驚慌了一下,
我壞笑道,怎麼這麼濕啊......"
我說你在這真的那麼想當SJW,那就別幹這種事嘛,你說對不對啊?雙標仔~~
身為男人的我真的深深不齒如此行為,先經過女生同意再親再摸是很難嗎?
所以在此提醒一下版上的女生,如果遇到這位阿弟仔
和他外出或唱歌時記得要注意保護自己喔,順便附上他的玉照
https://www.pttweb.cc/bbs/NightLife/M.1566992717.A.61B
嗯.....如此尊容我只能給55分,啊!!!會對女生毛手毛腳~那再扣60分好了唄
身為資深電玩宅宅的我,也不是對所有夜店咖有成見啦
但對於這位夜店咖我只能表示不屑
最後在此和其他版友道歉,又發了一篇廢文佔版面
如果有違反板規,歡迎SDMAN和板主提出申訴喔.....
啊...差點忘記板主已經被你這位小老弟趕跑了~~哭哭
要不然給你個機會,你說要嗆聲歡迎站內信是吧?那你就寄啊~反正我也不會痛
也想順便見識看看玻璃心可以碎到什麼程度
但是只要你寄來,我一定會和站方舉報你私信騷擾喔:)
等你~~~只怕你不敢囉(招手)
好了不多說了,我要去陽台抽根煙,抽完就要去打電動了^^
帶著愉悅的心情和朋友一起連線同樂-無價
※ 引述《SDMAN ( )》之銘言:
: 某些人還在包廂煙包廂箱包廂煙...
: 板規五參考用
: 置頂公告參考用
: 偵煙器都關掉 火來讓煙燻得夠
作者: SDMAN ( )   2019-05-10 02:00:00
原來也是個鍵盤哥…你就躲在螢幕後面慢慢嗆吧!乖乖當你的電玩宅比較好。
作者: yellow1119 (+10消波塊)   2020-05-10 07:09:00
推,好文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09:28:00
謝謝你辛苦挖我發文與嫌我長相,每個版有每個版的版規,這邊版主不管,版主要自己去辭職我沒啥意見了,至於您未經我同意使用我文章與肖像,我在研究一下嘿~。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09:52:00
笑死,我是轉貼你在站上的公開文章網址,文章置底就有網址了,自己愛在夜店版貼上自己的照片啊是要怪我喔,自己先查我,在那邊酸鍵盤哥電玩宅,還查我是住北投,不過沒關係啦,儘量給你查齁,啊但我就不能查你的喔?你真的就長得就不怎樣啊,又不是說你醜,好歹哥年輕時也當過平面模特,以我的標準就接近及格而已啊,如果你真覺得自己長得很帥,那我也沒意見啦,你爽就好,接下來你慢慢研究啊,科科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0:04:00
你要在夜版/西斯版我的文下回應我沒話說,我可沒同意你轉連結與使用內文到KTV版。今天下午6點我會在光明派出所提告,想談不想談隨你。另外你如果覺得我用"電玩宅"是侮辱你,歡迎你告我。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0:10:00
每個版有沒個版的版規,版主不管就去版務組申訴啊,用幾年PTT啦?還不懂正確流程喔?自己硬要在版上搞公審,把板主弄走,你開心了嗎,版上完全沒人管只會更亂而已快去告啦,單純分享該篇文章連結是犯了什麼法?真的會被笑死另外我沒有心胸狹窄到爲了一點小事情就告人,問題是你先想對別人開嘲諷之前,自己先想想以前做過哪些事吧,做人正正當當的還怕別人講嗎?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0:24:00
提醒版主管管,他不想管要離職也怪我頭上?另外您節錄我文章中段,斷章取義,又未經我同意將含有我照片的連結發於個人文章中,這部分你沒回應,我一定提告。到時候如果檢察官不起訴我就認了,若起訴了就不用再談了。現在條件我也開出來,很簡單。本版發一篇道歉文,捐董氏基金會600元。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0:33:00
快去快去,到時候不起訴的話,我會在版上再發一下不起訴判決書以示清白囉XDDD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4:24:00
前文稱您電玩宅一語,我已在下方推文道歉。至於本文,若您想完結此事,就發一文回應吧,若您無意回應,請無需理會此文。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5:26:00
我已在原文回覆了,但我就不再發一篇文章佔版面囉,前面推文也和你說過了,我不會因爲這種小事對人提告,如果還有什麼問題再和我說吧。原文的議題,祝你向板務組申訴成功,加油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5:50:00
上篇推文吵推文談和。但這篇我非常在意你沒有經過我的允許,節錄我西斯版文章部分內容。你連我與女主角認識多久,之間有什麼默契都不清楚,就斷章取意,並有污滅我會對其他女性騷擾及外貌不及格的人身攻擊文意。另夜版自介有我照片連結,但您也沒經過我同意就將該連結轉po於此,綜合上述, 若不願意以相當篇幅文章道歉及澄清,我會針對本文部分加以提告。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6:01:00
哈,來這招喔,我原本就沒那麼小雞肚腸想要告你,要同站內轉錄文章,你愛告就告吧,到時候不起訴判決書,我會再發文到版上以示清白窩XDDDD原文不就是你未經女方同意就強吻她嗎,還是我有哪裡搞錯了呢?以我對男性外貌的標準來說是不及格,但不算醜啊,我也說過你若覺得你自己長得帥,我也沒意見喔如果這篇真的讓你覺得很沒面子的話,我可以刪文方式來和解,有意願的話再麻煩跟我說吧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6:43:00
不需要了,請留下原文。https://i.imgur.com/6HAgBiY.jpg開庭再說吧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6:55:00
要說幾次啊,愛告就告,我到時收到傳票就知道了,你又不是我小弟,不需要一直和我報備要告我的事情好嗎。我前面不告你,是因爲不想因爲這種小事而浪費社會資源,但你要怎樣我管不著,有時間搞這些,怎麼不想想該怎麼當上KTV版主,根本就偏離你原本的問題,然後版上事務現在沒人處理了,偉哉XD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6:58:00
版主擺爛 噹一下就離職 怪我喔?
作者: try0316 (┌高踹踹┐)   2020-05-10 17:01:00
我實在懶的回 擺爛? 擺在那 隨便吧 就這樣...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7:01:00
我是叫版主出來管管,不是我想當版主,你亂扯話題倒是一流。
作者: try0316 (┌高踹踹┐)   2020-05-10 17:02:00
怎麼做都有人講話 版主可以幹嘛? 暗羚羊啦! 對 不爽做的最大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7:02:00
有人沒被噹就不知道在怒什麼,被噹後就開始使用歧視特定族群的語言,怪我喔?亂扯話題一流是SDMAN吧?明明在討論包廂禁菸問題,忽然對我說法:「原來也是個鍵盤哥…你就躲在螢幕後面慢慢嗆吧!乖乖當你的電玩宅比較好。」我前文有要你解釋一下你為何對我說這句,你還沒回覆喔,所以我這點就先保留囉^^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7:06:00
你自己說你是電玩宅,我叫你好好當你的電玩宅,不要敢嗆不敢面對,就這樣。不然你在嗆什麼笑我不敢報警,我不是說你來試試我會不報警啊版主不做最大沒錯。5/5的文包廂禁菸,門外可以。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7:10:00
我哪裡不敢面對?都說你要告就去告啊,還說我躲在螢幕後面咧,我明明就在螢幕前面光明正大的打字回覆你啊,還是你是想約我出來談?我好怕喔QQ
作者: good00609 (ken896532)   2020-05-10 17:11:00
起來 先卡一個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7:13:00
又再亂扯話題了,我說的是如果你很在意有人在包廂抽菸,那你可以去報警啊,結果針對這點,你是有去告了嗎?有告成再歡迎分享喔^_^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7:13:00
反正過陣子就見面了,都成年人了,搬長輩還滿寶的。我在講版主不管發文,你在嗆叫我去報警,到底誰在轉移話題?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7:15:00
是啊,都成年人了,還先搬出我住哪也是蠻寶的~怕喔~~~
作者: try0316 (┌高踹踹┐)   2020-05-10 17:17:00
針對門外 我本來有考慮修改 門外定義在哪? 1樓大門外包廂門外? 我怎麼管 而且 下面標語都提醒了請自行確認可吸菸地點 說再多也沒用 不解釋了 就醬喔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7:18:00
因爲你在意的是包廂菸對吧,版主管不管文是能管到開團的人在包廂一定不抽菸嗎?你真的是在意包廂菸的話,請你直接報警,不是在這版上開公審在那大呼小叫搞到版上沒一個人挺你,還多了一篇懶人包,你覺得這樣告我值得的話就去吧,我自認沒做過虧心事,加油喔只怕到時候不起訴,就會變成法院認證過的囉,如果這樣不就會變得更丟臉O_O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7:50:00
我不是不能談,但你要用刪文裝沒事的方式處理,那就沒啥好談的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7:59:00
我並沒有裝沒事喔,你質疑我毀謗你和轉錄文章所以要告我的事,我在上面都已經回覆了,1.站內文章轉寄 2.未經女生同意就接觸及強吻對方,且女方當下立即有反抗之意,但男方並未罷手。如果我有哪裡說錯,再麻煩你和我說啊,要真的是我誤會的話,我絕對向你道歉,再請你解釋囉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8:07:00
1.這篇文章的內文你是使用複製段落的方式發文,並非只有全文轉連結,文章內文受著作權法保護,而我並未同意你使用我文章的段落作為你的發文內容。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8:09:00
我稍早想給你台階下,本來想說把文章刪掉給你面子,明明上篇講得很有誠意想和解,結果不到1小時,你又想告我,到時候告不成,本文就變成法院認證的懶人包了,老話一句,隨便你,我問心無愧。如果你還有什麼想解釋的再和我說,若是我有誤解,我絕對願意和你道歉,若沒有的話那就這樣囉1.我已附上原文網址後,並註明節錄內文,並非私自下載後轉錄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8:11:00
2.再來,原文完全沒有提到我與女主角是第一次見面,我們之前諸多經驗讓我知道她並不會拒絕我親吻,文章中抗拒橋段只是場地不適合,而文末對方也沒有任何不悅,不知道您斷章取義的用意為何?再來,您文章提到女性和我出團要小心我毛手毛腳?請問您舉證為何?我有對本版或認何您認識的女性毛手毛腳過嗎?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18:22:00
2.該文中只提到你和她在KKCITY認識,在網路聊天後,她就想找你出來聊天,這並不代表就能以你過往和她聊天的經驗就強行接觸並強吻,對方當下就有抗拒之意,你還仍不放手,約出來聊天和強吻對方這根本就是兩回事。在此提醒版上女板眾是出於好意,單獨與陌生人同行本應注意自身安全並不是所有和你聊得來的女生約你出來聊天,就一定有意願讓你強吻或發生關係,還請注意這點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18:25:00
所以你不知道她以往與我有互動對吧?那所謂的第一次見面就毛手毛腳單純是您杜撰的沒錯吧我們並非第一次發生關係,只是當天比較特別被我寫成文章,然後被您修改成我第一次見面就強吻對方?另外你在文章也指定對象是跟我這位阿弟仔出去要小心,還附上我照片不是嗎?講到這樣了我不知道你還要凹什麼?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20:26:00
剛剛經確認,我的確誤認為"未經第一天才認識的女生同意,就毛手毛腳",打上"第一天才認識"並非杜撰,而是因你於文中未說明清楚,而我產生了誤解,在此向您鄭重表示歉意,我原本主要的意思應該是你未經認識的女生同意就毛手毛腳,重點在於~先經過女生同意再親再摸是很難嗎?因為並不是每個女生都同意你這麼做,所以基於善意,再一次提醒板上的女生,因為你曾有過如此行為,至於你的照片並非我下載後再轉載,我是直接轉錄你原文連結至同站內,照片連結也是你內文提供的,又不是我另外下載後上傳的,這樣也能怪到我喔XD?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20:36:00
我並沒有做違反女生意願的行為。而若是您想提醒女生出遊注意安全,麻煩您另開文章,而不是拿我照片說這個人會對異性毛手毛腳。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20:40:00
原來抗議不是違反意願喔XD,長知識了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20:41:00
另外不需要您捐款或什麼。因你發一篇文章說我會對異性毛手毛腳,跟未經我同意就使用我著作內文,就請你發一篇文章澄清相關事項,此事就此結束。您發文使我名譽受損,就請你發文澄清道歉。我相信這要求不算過分。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20:45:00
我不想再開一篇文章洗板面了,我也只針對本人誤認為"未經第一天才認識的女生同意,就毛手毛腳",打上"第一天才認識"並非杜撰,而是因你於文中未說明清楚,而我產生了誤解,為此再一次向您鄭重表示歉意而你可以去找一下國語字典"毛手毛腳"及"抗議"定義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20:47:00
那不好意思我不接受大街罵人,小巷道歉。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20:49:00
我覺得其他部分並無杜撰之成份,故無需道歉
作者: SDMAN ( )   2020-05-10 20:49:00
既然沒有交集此篇就不再回應。
作者: abreakheart (友情無價)   2020-05-10 20:50:00
還有你著作內文上方我已提供你的原文連結,並非轉錄至其它網站刊登,若你仍介意我在你原文下方截錄內文那你就去尋找法律途境吧,我不知道截錄整段文章是對你會有什麼損失 又不是一次截取數段再自行組合後貼上不回應就不回應囉,到時候不起訴我再PO板上已示清白不接受大街罵人,小巷道歉!?雙標又來了嗎XDDD你自己還不是只在你內文的推文裡和我道歉,道完歉不到30分鐘又要告我,真的是很有風度啊,給您拍拍手明明就我沒要求你道歉,你主動和我道歉要和解,我也沒說什麼就同意了 但你隨後接著說要告我 光明磊落喔!另,針對本人道歉之事會於現在修改內文,將"第一天才"四字刪除,若事主覺得不妥可再與我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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