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犯罪現場第二季節目&成員心得(含EP7)

作者: yachkotw (pip)   2015-06-17 04:02:21
本文會有EP7的大雷,請謹慎服用
□ 節目名稱:犯罪現場第二季
□ 播出電視台:JTBC
□ 心得感想:
今天晚上犯罪現場第二季即將要演出最終回,之前lolybeer寫了
一篇非常精彩的統計心得(#1LUu75HA)其中大部分的想法都與
我的觀感相同,因此這篇僅就那篇文章所沒提到的部分提出我的
想法與板上的同好交換意見,順便就EP7郵輪殺人事件的彈殼問題
提出個人的看法。
節目
第二季與第一季差別最大的部分,就是新增了「探長」這個角色
改成這樣的原因,雖然個人推測很可能是全炫茂很早就發現因時
段問題這一季無法參加(會衝檔),但也僅屬於個人看法。
在少了MC的開場介紹後,EP2的節目流程如下:
探長巡視現場-召集嫌犯-嫌犯敘述行蹤&第一次案情討論-
-現場取證-探長一對一審問(其餘人繼續現場蒐證)-二次
討論-最終討論-最後搜索&投票
本季與第一季節目設計的最大差異,就是「審問權」只有探長擁有
,且沒有時間限制,此外探長一人擁有兩票。另外本季沒有製作單
位主動提供的補強線索(以監視器影像為主),證據的找尋完全得
看成員的本事。
但這樣進行一集後,應該製作單位也發現了一個問題:討論太過冗長
而且沒有變化,而探長的兩票都在最後才投且成員並不知道探長的想
法,為了增加節目的趣味,製作單位從Ep3起把流程作了下面的修改,
並維持到上一集都以此架構為主:
探長巡視現場-召集嫌犯-分組拍照取證(每組限10分)-第一次討論
-探長第一次投票(公開)-現場再取證-探長一對一審問-投票前最
中搜索(每人3分鐘)-投票
這樣處理後,節目的流程也順暢許多,而且第一回探長公開投票也能給
與在場成員壓力,假使被冤枉的就要更努力找尋證據證明自己清白,是
真兇的話就要盡快在後面的階段誤導成員,也讓整個節目的精彩度大幅
增加,對於製作單位的應變能力,個人非常讚賞。
成員
朴智允
在全炫茂不擔任本季MC後,朴智允大媽就成為這季犯罪現場的「實質MC」
尤其前幾集大家對於角色定位還在摸索時,時常看到朴智允想辦法不著
痕跡的掌控全場節奏不致混亂,但這樣分心的結果,就是朴智允的推理
與判斷在前期大幅下滑,不過在朴智允擔任探長那集後,有了示範的模
版,節目的運作也開始順暢,朴智允也得以專心進行推理,表現也漸入
佳境。
但這季朴智允給人印象最深的,應該是「角色扮演」,雖然老愛挑有女人
味的角色,但愈演「大媽味」愈濃,EP7的朴爵士更是代表作,在討論時
突然被張導要求唱歌,結果唱了以後被全員虧到笑場不止,必須先暫停才
能繼續,堪稱朴大媽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演出。
(6/19補充:在朴大媽恢復狀態後,竟然三次在投票前三分鐘的最後搜索
-EP6、EP10與EP12找到關鍵證物,實在是非常非常厲害)
張鎮
對於張導的評價,我的看法與lolybeer相同,就不贅述
Hani
做為成員中的美貌擔當,Hani這位當家花旦的表現就很像她出名的坐姿
一樣,有些「粗枝大葉」,與第一集她所宣稱的「女性細膩的直覺」有
那麼一點差距的是,Hani其實找線索的能力很強,但就很容易粗心大意
明明關鍵證據就在眼前卻粗心的略過。最代表的就是EP6的偶像殺人事件
是Hani先找到那疊關鍵證據的影印紙,卻沒發現在看似廢紙的部分有重疊
兇手最關鍵的「要求事項」(最後被朴大媽在三分鐘蒐證時發現),Ep7
也是最先拿起藏彈殼的蠟燭(兇手就在旁邊!)卻是聞了一下很香就略過
假如她會發現那是桌上唯一點過火的蠟燭,就很可能直接發現兇手無法
抵賴的證據,可見Hani的個性的確跟男生一樣的大剌剌。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Hani抽到兇手時,她大多都能成功的找到「一起被懷疑」
的替死鬼,因此兩次hani被抓到的票數其實都是剛好過半,只是Hani的運氣
差了點,Ep8的眼淚攻勢一來遇到鼻祖(NS允智)因此絕不會上當-但還是把
張導跟敏赫給騙過去-如果來賓兩位都是男性,難說Hani不會逃脫;Ep10則
是在最後關頭被恢復狀態的大媽探長找到關鍵證據,讓大媽毫不猶豫的投下
致命一票,這就真的沒有辦法,Hani已經盡力了。
張東民
雖然本季才加入,張東民展現了他非常適合這個節目的能力,前半期不管是
推理能力,還是擔任兇手時的誤導都是本屆成員最優,可惜因為他個人出了
一些狀況,中間有段期間明顯不在狀態,而且張東民有個先天弱勢,就如同
張導在Ep2所講的「這個人(張東民)看起來就是兇手樣」,而他也真的是本
季抽中兇手機率最高的成員(張:.......),這也讓他幾乎每一集的開始都
被視為兇手熱門人選,讓他在節目中為了替自己辯解變得更加辛苦XDD
豆哥
身為上季Two Top成員之一,一開始的表現豆哥也是不盡理想,而且中間還有一
集必須當死者而少出演一次的不利狀況下,豆哥還是非常精彩的在Ep10幾乎騙
過所有成員,一次獨拿500萬(但這也跟這集的設計有些....有關),只是豆哥
從上一季就有的特殊現象-講實話時結結巴巴,說謊時反而特別流暢-一直沒變
這也成為判斷豆哥是否是兇手的最大依據XDD(以觀眾角度而言)
EP7彈殼問題
Ep7的郵輪殺人事件中,最被觀眾詬病的就是「彈殼問題」,許多朋友都認為
只要如同秀經理所言「把彈殼丟到海裡」就絕對沒有證據,但張導堅持因為
節目的設定一定會有彈殼,因此認定秀經理的彈殼只是因為節目設定必須留下
的「不合理現象」。
本來我也認為這可能是節目組的BUG,但事後有個想法在我腦袋揮之不去,最後
在重看Ep7後(先假設翻譯沒有嚴重錯誤),我修正了原來的看法,我認為秀經
理之所以要把彈殼插入自己房間的蠟燭,並非「不想把彈殼丟進海裡」而是「
沒辦法做到」的權宜措施。因為我在在#1LUu75HA我的推文中答應lolybeer
要寫出來,因此在這裡就花一點時間來解釋我會這樣認為的原因。
首先,大家應該都認為秀經理要消滅彈殼這個證據,只要
「趁沒人注意的時間,把彈殼趕快取出來,走到船邊的甲板趁無人注意的空檔
丟掉就好啦」這也是大部分人碰到這個情境會採取的行動。但是在ep7的情境
,有三點問題:
第一、秀經理使用的是「左輪手槍」,這種手槍的特色是射擊後子彈不會
彈出來,而是留在彈筒內,原本這種左輪槍是很多殺手的愛用品,
原因就是射擊後彈殼一定不會留在現場,因此秀經理在射擊後應該是
立刻把左輪槍藏進外套帶到房間後才有辦法退出彈殼。假如無法當場退
彈,那也無法在離開倉庫上去到房間的中間繞到甲板去偷偷丟棄彈殼。
當然一定有人會質疑「為什麼秀經理不在當場退彈?這樣就可以帶著彈殼
去甲板丟棄」這是很好的論證,但後面我會解釋為何當時秀經理辦不到
(至少要辦到的難度非常高,而且還要有極好的運氣)
第二、要能順利丟彈殼,得要「沒人看到」,我想大家都知道犯案的時間是在
「煙火大會進行時」,為的就是讓槍聲與煙火聲混淆,但這時在船上的
狀態應該是「人潮洶湧」,就算大部分人都集中在甲板,這不代表靠海
的走道就空無一人,至少這樣的期待機率很低。
第三、這才是最關鍵的一點,也是讓我認定我的論證站得住腳的根基,也就是
「時間」,為了說明這點,我特地把Ep7從頭到尾看了一遍,並且用筆
記整理後做出下面的時間與人員互動表:
時 間 1900 1920 1945 2000 2015 2025
洪船長 看爵士 從甲板 發現屍體
逃出 往倉庫
張航海 輪舵室
朴爵士 被劉叫 刺傷劉
去倉庫 逃出
哈乘務 給劉毒
飲料
秀經理 收到劉
的酒
從上表與節目一開始可以知道,秀經理開槍殺劉奇煥的時間一定在
2000-2025之間,或許有人提出,25分鐘要把彈殼退出、藏好手槍然後
溜到走道趁無人之際偷偷丟彈殼,時間很充裕啊,甚至彈殼先放在口袋
再趁人少時偷偷丟就成啦,根本不需要回到房間藏彈殼。沒錯,如果有
整整「25分鐘」確實足夠做這些事情。
但,秀經理真的有那麼多時間嗎?
我在看這個表的時候,才發現製作單位藏了一個非常重大的提示
提示在哪?就在「洪船長2015從甲板起身到倉庫於2025發現屍體」的時間
洪船長這個證詞非常重要(因為在節目設定,兇手以外不會說謊)這說明了
一件事情;
「從甲板走到倉庫需要10分鐘」
好,我們知道了這點,再來是秀經理的行程
雖然放煙火期間,秀經理無事可作(當然我們知道他殺人了)
但放完煙火之後呢?這裡我們要看的是朴爵士的證詞
「我20:30要展開演唱」「在哪裡?」「這裡」
「這裡」是哪裡?秀經理的酒吧!!!
(這可以重看Ep7,真的有這幾句)
如果在煙火結束,爵士演唱節目開始之際,秀經理卻沒出現在酒吧
這豈不顯得非常不自然?(節目中也有證詞:爵士是歸秀經理管)
因此最晚2030(其實應該會提早兩三分鐘)秀經理一定要上來甲板酒吧這裡
這時,洪船長從甲板下去倉庫的時間(10分鐘)就非常有參考的價值
這裡又要跳到最後旁白解說的畫面(都有,你們可以自己去察看)
在解說秀經理的犯罪過程時,旁白特別提到
「等確定煙火大會開始後,秀經理才動身」
也就是說,秀經理的行動一定是從2000開始,不管他是從房間還是從偷子彈的
輪舵房下去,都需要5-10分鐘,扣掉上去甲板一定要10分鐘,而秀經理上甲板
前確定有先回到房間退子彈
作者: mayday510016 (八冰綠去冰無糖)   2015-06-17 10:46:00
y大耶,先推
作者: milkymel0319 (白牛奈兒)   2015-06-17 14:55:00
推犯罪現場和原po的專業心得
作者: mayday510016 (八冰綠去冰無糖)   2015-06-17 20:31:00
我那時候好像沒有覺得彈殼丟進海裡是明智選擇耶冒險去甲板感覺更可怕,要另外摸熟監視器?我看節目好像都想得不太多Q_Q很喜歡張東民除了他有張犯人臉,也是他在節目中搞笑戳到我的HAHA POINT。大媽是第一季看到第二季直接列為主持 囧我對犯罪現場細節到沒這麼考究,畢竟重點是『犯案動機』,不然已現在科技一定有神奇器具可以破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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