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sallykoi侵權案處分報告書

作者: KOTD (這只是代號)   2013-04-25 00:17:12
※ 引述《KOTD (這只是代號)》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History 看板 #1HTycf8L ]
: 作者: KOTD (這只是代號) 看板: PttHistory
: 標題: Re: [事件] sallykoi侵權事件整理
: 時間: Wed Apr 24 20:01:42 2013
: 當初sallykoi侵權事件怎麼會爆出來,可參考下面三篇網誌:
: (1) http://www.wretch.cc/blog/LACENI/5657409
: (2) http://www.wretch.cc/blog/laceni/5803184
: (3) http://www.wretch.cc/blog/LACENI/5807061
: 該網誌的主人是當初侵權事件受害人的友人,當初因為懷疑有侵權事件發生,
: 而向當時擔任批萬小組長的 EmilChau 套話(Ptt2 ID: nobunagaoda,
: 網誌(3)中被稱為性長)。
(2) http://www.wretch.cc/blog/laceni/5803184
對不起
我隱瞞
我演戲
雖然那完全是複製你對付其他人的手法
但是我卻忽略了
你是將那些手法拿來攻陷敵人
但我卻因為一時好玩(想玩玩看自己騙人會不會成功)
以及是真心想幫高中同學知道她隱私被嚴重侵犯的事情
而將在身邊吸取的一些政客的詐術用在你的身上
我是將那些詐術使用在好朋友的身上,而非用在敵人的身上啊………
儘管我承認心裡一直為此感到無盡的痛苦、愧疚及些許的難過
但是我卻也感覺不出一絲一毫的罪惡
因為如果沒有你當天的發言
我同學永遠不可能知道她的隱私被sallykoi學姊看個精光外加連信都給刪了
而批踢踢內部兩大黑幕(濫權及包庇)也可能就那樣永遠不見天日
我不知道自己做的是錯的還是對的
我認為就朋友的立場來說,我是一個很糟糕的人沒錯
(但絕對沒有像KOTD那樣嚴重,
我可沒有表面上跟你裝朋友,私下卻把私人信件任意轉錄到各大板,
外加在公開板面上任意發文想毀人名譽、想害人身敗名裂、
想讓人背上莫須有罪名那般骯髒)
但是就事件本身來說…我不認為自己有錯耶?
站長濫權的事情有隱密到不能對外公佈的程度嗎?
我承認就算我對好朋友用話術套話的手法的確是相當齷齪,
但是…誰能告訴我,為什麼一站之長濫權而被"榮退"的事情
會被當成一件隱密而不可告人的事情?
為什麼它會是一件批踢踢核心人物忠誠度大考驗的題材之一?
為什麼不能說?
為什麼受害的我同學L 小姐差點就無法得知這麼嚴重的事情?
為什麼站長濫權的事不能當成一件新聞來處理
而硬要拖到最後變成八卦被SandraLin跟我爆料出來?
難道這不該是全站站民都有權知道的事情嗎?
唉, Dear N.O., 你總有一天會看到我寫的這篇網誌
你如果想跟我絕交就請便吧
因為,就算我只是為了一時好玩,
想試試看自己是否真能玩得起你們玩過的計謀遊戲,
以及真心想幫隱私權被嚴重侵害的高中同學討回公道,
才用假話欺騙你、對你套話
但是我後來才發現對好朋友做出這種事情真的不應該而且不入流,
我承認當初向你套話的行為玩得過火了,
我深感愧疚,但是道歉是無法挽回一切的
只是我永遠不會忘記我們這個圈子之間發生的種種
要我辭掉吐槽板主也是隨時都沒有問題的
我兩袖清風,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寫到這裡我哭了,唉
最後我要鄭重聲明
N.O.先生的確是非常聰明的人
就算去年春天時我對他進行套話,但他做出的回答之中,
沒有一句話的語氣是肯定的、是明確的、是拿得出直接或間接證據的
他只說「我只有聽說過而已,而且雖然我跟一些站務也認為sallykoi絕對有做出濫權行為,
但是我不能保證這傳聞是真的,手邊也拿不出證據」
也就是說- 他頂多只能算是SandraLin跟我之所以開始追查sallykoi濫權事件的一個楔子。而已!
嚴格來說,他不能算是爆料給SandraLin跟我的人
其餘事情跟法律相關資訊都是SandraLin跟我自己去搜查的
雖然後來也真的沒搜查出什麼…因為資料來源不足。
倘若這篇不幸被KOTD看到的話,那也無妨
只是KOTD你要記住
我雖然犯過不少小奸小惡
但是,至少我不會犯出下列罪行:
(1) 經常惡意中傷牠看不順眼的所有人,
(1) 即便受害者與牠素昧平生,牠卻也使勁全力地急欲將對方傷害得體無完膚
(2) 跟人裝熟之後,未經同意就隨即將雙方往來的私人信件隨意張貼到PTT 各大公開板面
(3) 誣陷罪名於人,在公開板面隨意張貼私人信件,
(3) 想藉此陷害無辜人士,想讓無辜人士在PTT 身敗名裂
(4) 表面裝好心說「跟你溝通是想幫助你」,但背後想的盡是想破壞別人和諧的朋友關係
(5) 捕風捉影,看到兩三個句子就開始編出一套惡毒的故事來整人
(6) 到處為非作歹胡亂鬧事,看到他想鬧的人有不好的下場他最開心,
(6) 他想害人的心態已經病態到不只想捅人一刀,
(6) 而且更無緣無故想親眼看到他想害的人被
(6) 碎屍萬段之後屍體被狗吃掉!
(6) 他的心態就正是那般惡毒、惡劣、低級、下流、下三濫
KOTD我告訴你!
我既然敢寫這東西在網誌
我就不怕你轉貼(雖然我仍然絕對不可能同意你到處轉貼!)
我也不怕身敗名裂,我兩袖清風,一條爛命,
因為家暴的關係,頭腦的狀況跟身體狀況本來就很差,
差到隨時都有可能自殺或猝死。
我不差這一條命,說真的,反正我的命不值錢!
哪像你貴為錸德小開,有錢有閒有名聲有地位
不過即使如此,我看到「KOTD」跟「11」這兩個拼字仍舊除了噁心還是想吐!!!!!!!!
真是幹他媽的「KOTD」噁心至極!!!!!!!!!
你的ID令人反胃到極點,你知道嗎?!?!啊?!?!?!!!!
總之隨便你愛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只希望你不會有現世報。
現世報究竟有多可怕?這點天生資穎的 鄭先生可能不會知道
但我本身對此可清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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