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3個月真爽領?請長假最豪小的理由?

作者: guney (淈泥‧大妖)   2015-10-21 16:25:13
最近,Ptt上流傳著一個傳說。
員工:老闆我想請假3個月去應徵新工作,找不到新工作再回來做,可以嗎?
老闆:怎麼可能,誰教你的?
員工:朱○倫!
大家都遇過同事請長假,
如果是請長假,那就難免要瞧瞧老闆的臉色啦!
且說詞更是要感人肺腑,表現出你真的是不得已,且內心牽掛著工作
〈有嗎?〉
曾經遇過前輩結婚,過年+結婚+蜜月+年假就一次性地消失了整整1個月啊!
後來這樣美好的蜜月,果然讓同事順利的懷孕〈內政部都感動了〉,
年底就待產去了,一年有大半年不在辦公室,
等到第二年復職的時候,剛招收的菜鳥們還以為公司「又」招募新人了!
〈身為代理人已崩潰〉
好吧!除了蜜月、結婚、紅白婚喪等「不可抗拒的正當理由」之外,
不管是出國玩耍、進山禪修,還是不想錯過這次的世界盃……
咳咳,也都是要想個合理的說詞「說服老闆」。
遇過,同事說爸爸生病,要請五天長假,
然後加上六日等於就是一星期消失,
由於這個同事家裡太常出事情,主管也不是省油的燈,就請花店送花到醫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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