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教] 鳳天南是低能的反方角色嗎?

作者: chinagogoya (下棋逍遙遊)   2016-04-07 23:09:37
我看完之後覺得很莫名其妙,一開場鳳天南是個土豪惡霸!為了要蓋七鳳樓,
然而鐘四嫂是釘子戶,想要強制都更。當然這位釘子戶鐘四嫂的菜園也不肯賣。
即便是100兩。鳳天南不爽了,就將肥鵝弄不見一隻,並栽贓給鐘氏一家。
想當然鐘阿四就被衙門押去痛打一頓。鐘四嫂認為他們沒偷,把兒子抓來,
因為兒子口齒不清,將螺肉講成鵝肉,被鐘四嫂在北帝廟去,剖開肚子。
胡婓怒不可遏,去尋鳳天南晦氣,到最後尋到鳳天南在北帝廟。
被胡婓痛扁一頓之後,胡婓因為被聲東擊西被引開。結果鐘氏一家就屍首遍地。
看到這一邊就覺得還OK!到了北京之後,鳳天南贈送金銀華屋,
其他手下也紛紛求情,胡婓不領情,要致鳳天南於死地。
看到這邊我覺得鳳天南根本就低能,你可以欺壓鐘氏一家就算了。
但是你怕胡婓怕成那樣,乃是你欺壓鐘氏一家,你事後補救,將援助鐘氏一家,
並且認錯道歉,胡婓也可以網開一面,你滅鐘氏一家,然後將廣東的基業付之一炬。
你直接把一些土地讓給鐘氏一家就好了,鐘阿三又不是你殺的,好好照顧他們一生就好。
結果你殺了他們,又逃離廣東,放火燒自己房子逃難有比較好嗎?
送了胡婓地契不成,還是被胡婓追殺得天涯海角,實在很低能耶!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6-04-07 23:40:00
驕橫了一世的人, 願意在別人羞辱下苟且偷生嗎?看看台灣的立委諸公就知道了, 甚麼都吃, 就是不吃虧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6-04-07 23:46:00
你知道寧願花一千萬請律師也不賠十萬的有錢人多得是嗎?不是沒錢給,是不爽給賤民說個普通點,最近美國有個捐光身家幾千萬只為了一毛都不給前妻的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6-04-07 23:52:00
也不是不爽給賤民, 而是我驕橫了這麼久, 居然碰你這個釘子,我贏不了你, 但至少我不會讓你如願以償, 這算是我的報復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6-04-07 23:55:00
不爽給賤民就是不給如願的意思啊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6-04-07 23:57:00
還差蠻多的 XD 捐光身家幾千萬也是捐給賤民吧? 前妻能算是賤民嗎? XD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6-04-07 23:59:00
那是兩個例子,所以我才說"說個普通點"
作者: skyism (Skyism)   2016-04-08 02:24:00
主角名字好歹寫對吧...
作者: vanness2008 (吼~)   2016-04-08 12:59:00
胡斐 靠 樓下好眼力是樓上樓上上嗯 隨便一樓好了 囧
作者: hatai (腦殘阿躺)   2016-04-08 13:20:00
樓上你剛吃飽想睡嗎XDDD 好可愛
作者: easytry (放空)   2016-04-08 15:22:00
隨便一樓XDD 不要放棄阿 V大 哈哈~
作者: kaminai0 (托比)   2016-04-08 16:47:00
簽名檔get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6-04-08 19:32:00
我也覺得要鳳殺鐘家人之前都有轉圜爭產誣告之類罪不致死 鐘大嫂殺兒子手段過於激烈這條命也算不到鳳的頭上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6-04-08 21:55:00
所以胡只要他善待,沒殺鳳啊不過脾氣就是這樣
作者: cashko   2016-04-08 22:52:00
應該說是不爽給讓他不爽的人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6-04-08 23:00:00
推樓上
作者: spa910542 (水風)   2016-04-09 13:42:00
這篇合理
作者: WADE0616 (哇)   2016-04-09 16:01:00
欺善怕惡阿 怎麼可能拿東西給窮人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6-04-10 01:38:00
看到這段真覺得袁紫衣是妖尼姑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6-04-10 10:55:00
你的觀點是我們現代人的觀點 覺得都是人命 但是在鳳天南眼中那只是幾個賤民 害他家差點被滅當然要全殺了 後來發現胡斐比他想像中還要執著可怕 所以才想求和 可是在他眼中那幾個仍然只是賤命幾條 所以還是覺得如果拉上幾大武學宗師求情的話 胡斐應該會饒了他
作者: hugr85 (hugr)   2016-04-10 20:28:00
p大 看法 +1 ....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6-04-16 18:07:00
+1
作者: arthurkot (KOT)   2016-05-30 16:50:00
人權觀念只是這幾十年內的事 不要以今觀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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