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JO6bQtj 判決

作者: nightlight39 (乃賴)   2014-05-04 16:53:00
文章代碼(AID): #1JO6bQtj
→ wfelix:書沒看熟的人又來丟臉了 04/30 15:43
根據板規: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7.1 違者由板主先口頭警告,請犯規者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警勸不聽者處以水桶七日之罰則。
對於w板友這句推文,我理解如下:
「書沒看熟」為一可受公評之客觀事實,
若能引證書中內容回應,自然可以證實m板友書有沒有看熟,
但無論書有沒有看熟,都不應回以「又來丟臉了」,
已經超越了討論金庸書中內容與印證見解,
而是以「丟臉」直接稱呼個人,為對人不對事之言論。
因此,請wfelix板友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並請將道歉內容複製一份到我的信箱。
自本文發布至2014/5/5 17:00為止
nightlight39
作者: chordate (封侯事在)   2014-05-04 16:56:00
上面dragon514的文章似乎也有處理的空間另外請問blue101 的文章是否有劣退的可能?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05-04 17:08:00
因此,請wfelix板友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又來丟臉了,這句子漏字了
作者: nightlight39 (乃賴)   2014-05-04 17:10:00
感謝,貼錯了,檢舉可以寄到我信箱,我有空就會處理我會與F大討論反洗板板規,之後會和板友溝通
作者: jumboicecube (大冰塊)   2014-05-04 18:39:00
推薦一下(恕刪)板的這篇文章(恕刪)
作者: nightlight39 (乃賴)   2014-05-04 18:47:00
這牽涉到太隱私的內容,我想和本板相關程度有限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04 19:28:00
版大辛苦了
作者: nightlight39 (乃賴)   2014-05-04 19:30:00
不會^^
作者: pk1275 (修傑特)   2014-05-04 19:45:00
短時間內同一主題同一人集中一篇就可以了吧?
作者: F00L (愚者)   2014-05-05 02:19:00
本要來處理對W兄的檢舉,既然乃賴板主已判決,就尊重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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