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慈惠事工vs宣教事工

作者: ChenYaC (小雅)   2018-04-03 15:14:02
弟兄您好,
我認為討論要有意義,在於是否造就人。而這問題關鍵是認清何為罪。印象中聖經甚少使用
「好人」、「壞人」這兩個詞,更多用「義人」、「罪人」。而在上帝眼中卻又「沒有義人
,連一個也沒有。」如此看來,我們的討論幾乎就是沒有意義了。唉,該怎麼說呢,到如今
蛇的謊言仍然大肆流竄,在這裡,在教會,在小組,在你我的心裡。再健康的教會都無法幸
免,您認同嗎?無關乎邏輯,無關乎道理,神更在乎我們是否認自己的罪,回轉向神。若清
楚明白自己的罪,就知道善行並非重點。因為蛇狡詐的引誘欺騙,這深層可怕的罪可以使人
變得殘酷不仁,也能夠使人變得「眾善奉行」。若沒有體認到這點,基督徒也就跟佛教徒沒
什麼兩樣了…。
明白了這個關鍵之後,我們再回頭來看看您提出的問題「做善事跟傳福音的關係」就簡單明
瞭了,我們的目的當然是傳福音,傳福音的目的是讓人與神和好,享受基督的愛。但唯有藉
著耶穌基督才能與神和好,所以我們一切所行的,都要「在基督裡」。那麼,您認為「在基
督裡」行出來的是善是惡呢?神是純全美善的,答案不言而喻。所以說,我們以基督的愛愛
人、傳福音,如此行善不過是順便的結果而已,這樣,就沒有所謂衝突了。
至於,什麼是罪,罪如何在各方面影響我們,這我實在沒有口才說清楚,就留給各位思考體
會吧,求神引導我們,不偏離真理。
因為怕變成爭辯,所以關於這個主題我只發這一篇,因為我真的是個俗辣,既沒有堅實的聖
經知識做後盾,也沒有流利的口才,講到這裡就差不多江郎才盡了…
作者: jelin0615 (joe)   2018-04-03 16:37:00
弗2:10"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從這句來看,我們被造被造的目的是要傳福音?還是要行善?還是,行善只是為了傳福音?行善是傳福音順便的結果?還是其實傳福音才是行善順便的結果?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3 16:54:00
j有點出我想問的問題。
作者: ChenYaC (小雅)   2018-04-03 18:55:00
阿,是的,感謝主的確是我不足。願真理在基督裡指示我們
作者: mapuff (酒窩)   2018-04-04 07:21:00
從以弗所書上下文看,所謂的行善是指什麼?應該不會是ㄧ般世人所定義的行善。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或是說神的旨意,是行善還是其他?如果這些點沒搞清楚,其實討論只會各說各話。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4 07:32:00
我的觀點就是說要服事身、心、靈三個方面。故問題轉為:從基督信仰的角度,服事身,與其他信仰文化有何不同?同樣,服事心、服事靈,有何不同?弗4-6章,當然包含屬靈的層面,但倫理的層面也不少篇幅,保羅的「行善」,或者耶穌、整個新約的「行善」概念,都是「全人」的,不只是狹義的靈性層面。而關於「不同」,還是有基本的問題:為何要不同?要有什麼「不同」?
作者: mapuff (酒窩)   2018-04-04 10:18:00
所謂全人,就是不可分割,故倫理必須合併屬靈層面討論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4 19:54:00
反過來就是說屬靈必須合併倫理層面。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4-06 23:11:00
推c大!你的觀念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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