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和而不同vs同而不和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9 00:48:52
道路的分歧,因為出於價值觀與實踐方向的不同。
5/14~5/19的事件第一次展露出這兩條道路的差異,
這次事件(9/6~8)又讓這兩條道路的差異更加顯明出來。
腓2:1-5、13
1 若于基督有何慰藉、于愛有何撫綏、于圣神有何感通、有何仁慈矜憫、
2 則宜同意同愛、心合志一、以充我樂、 3 概勿樹黨、勿尚虛榮、惟自卑、
視人愈于己、 4 勿各顧己事、亦宜顧人之事、 5 以基督耶穌之心為心、...
13 蓋爾之志與行、皆上帝循其善意、施于爾衷也、
1.和而不同,和而求同;分別為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
對我來說,「和(處理Pesha)」是優先,「同(處理Awon)」是其次;
或者說,「同」是手段性的(在第一階段),
「和」才是真實的目的(腓2:1-5)。
故我在兩次事件中,雖然先是從規則與論理出發
(邏輯、板規、實質正義等等處理Awon的訴求),
但「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2:13c),
故我的選擇道歉、饒恕與撤告(兩次事件),
是與我的信仰、我的價值觀首尾一致的。
但在另一條道路或價值觀的人的眼光看起來,
就認為不可接受,並有許多的聯想以及論斷。
而我所要求第一階段的「和而『不同』」(腓2:4),
因為我對於「不同」的堅持
(無論5/19或9/8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10 09:33:00
懂了,原來「反觀」是指某人繼續當佐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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