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 Airbnb違反地區規定處理方式

作者: crushcrush (睡不醒)   2018-06-13 08:15:41
避免有人可能還不知道先說明
民泊若要完全合法,必須遵守
1.住宅宿泊事業法
https://bit.ly/2JKSqbp
https://bit.ly/2JxJ9UU
2.各地區的住宅宿泊事業營運條例
https://bit.ly/2sUMS3M
Airbnb目前只配合1裡面
協助取得營業許可的房源登記出租編號的部份
普遍能獲得補償方案的
也都是因為房源沒有取得營業許可
而我的情況是出租日期不符合2
我與客服和房東溝通數次
他們只會一直跳針跟我談營業許可
直到最後我迫不得已說要採取法律行動
Airbnb才妥協,讓我取消訂單
結論:
如果您發現自己的訂單違反2的規定
請直接打給客服說希望取消訂單並全額退款
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或向地方單位檢舉)
這樣處理應該會比較快得到結果
作者: amyg812 (ant)   2018-06-13 08:23:00
感謝分享
作者: oqq4123 (子集合)   2018-06-13 08:28:00
謝謝分享
作者: Vett (Vett)   2018-06-13 08:46:00
我倒想知道你能採取什麼法律行動?
作者: crushcrush (睡不醒)   2018-06-13 08:49:00
其實也就是檢舉而已啦...電話裡講法律行動感覺比較激烈希望讓他們知道我很不滿他們處理方式
作者: ppattycat (Meow )   2018-06-13 09:22:00
昨天也在airbnb上取消預訂,也是全額退
作者: yokomata   2018-06-13 09:28:00
如果你遇到強硬的客服,他會跟你說快去採取你的法律行動
作者: p4585424 (germanophile笑笑ㄛ)   2018-06-13 09:33:00
強硬的客服www
作者: crushcrush (睡不醒)   2018-06-13 10:22:00
我覺得Airbnb不會拿明顯違法的事情跟消費者對賭啦
作者: kevin416 (龍應台文化基金會)   2018-06-13 10:26:00
法律在制定時若沒有制止辦法或罰則,算是默許,因為立法過程不可能沒想到,是故意開後門,直到問題嚴重才會修訂罰則,有點試行的味道…
作者: plutohsu (上帝不會只開一扇門!)   2018-06-13 10:38:00
剛剛看了一下,住宅宿泊營業營運條例發現「墨田區」無連結可看,看來要等地方政府上傳了。
作者: aceforce (aceforce)   2018-06-13 11:10:00
想問現在Airbnb上面沒有被撤除的房源 依舊不一定合法囉?
作者: Small255 (小蜜蜂)   2018-06-13 11:24:00
想請問你怎麼知道房東沒有符合2的出租條例?
作者: plutohsu (上帝不會只開一扇門!)   2018-06-13 11:44:00
現在BNB上依舊刊載的應該是符合第一項規定
作者: crushcrush (睡不醒)   2018-06-13 12:19:00
感謝k大,原來如此受教了更精確的說,現在刊載的房源不一定遵守地區管理條例。我知道違法是因為自己去查房源所屬行政區的規定。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18-06-13 17:49:00
沒特別制定條例的地方,適用民泊新法原則規定(每年180日)。這類民泊違法營業超過180日,因虛報宿泊日數,依76條罰30萬以下;未取得旅館業法簡易宿所營業許可,違反旅館業法第3條,依同法第10條處六個月以下一個月以上懲役,或科或併科100萬以下罰金至於違反地方營業期間限制,還是有少數地方條例有明確罰則,如渋谷區、奈良縣/市另外新宿區役所6月發行的「新宿区住宅宿泊事業ルールブック 」第7頁,認為這種情形業者也可成立旅館業法第10條之罪
作者: greenybaby (愛喝拿鐵的貓)   2018-06-13 22:34:00
所以主動要求取消的原因是因民宿不符合規定照原po看法,目前Airbnb是否大多都違反2
作者: crushcrush (睡不醒)   2018-06-14 00:31:00
目前Airbnb確實很多房源可以租到違反地區規定的時間但是不是大多數要去比對統計才知道了XD
作者: Small255 (小蜜蜂)   2018-06-14 06:46:00
180天營業的計算不是從4/1開始計算,就算到今天也不滿6個月,很難判定民宿違反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18-06-14 11:16:00
我前面只是在講超過180日有什麼處罰,當然新法施行前的營業日期不能算入180日。故第一次計算有無超過180日,例外是從6/15施行日正午至明年4/1正午為準
作者: josephh2 (喬瑟)   2018-06-14 18:23:00
請問原po 你的房東是違反2 裡面的那一條?
作者: crushcrush (睡不醒)   2018-06-14 21:19:00
違反週一至週五不得出租的規定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18-06-15 10:24:00
好奇原po取消的民泊是在哪一地方?若以東京都為例,多數禁止平日營業的地方,都只針對家主不在型或住居専用地域(或+文教地區,或+家主不在型);好像也只有目黒、中央、荒川區內全域才是不區分而全部民泊禁止平日營業。如果是前者,原po如何得知民泊屬家主不在型或是在住居専用地域?另外2其實不完全,有些地方有漏掉連結如東京千代田区https://bit.ly/2HrbuWU如東京文京区https://bit.ly/2t8W2K0
作者: crushcrush (睡不醒)   2018-06-15 12:19:00
沒錯就是在荒川區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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