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京都BicCamera一般免稅品不可國內使用

作者: yo1atengo (aa)   2016-01-14 19:46:32
我想大家在購物的時候應該都很開心的辦免稅等退錢
沒有注意到自己簽的購入者誓約書上面寫了什麼吧?
這是大家在吵能不能在日本用的一般物品的誓約書
http://e-hourei.com/pdf/000_yunyu_ippan_01.pdf
板上很多大大日文都很好 可以幫我解釋一下我們簽名同意的這句是什麼意思嗎?
下記の一般物品は、日本から最終的には輸出するものとして購入し、
日本で処分しないことを誓約します
我日文不太好 所以找到這個 觀光廳做的退稅手續溝通指南卡
這是店家出示給不會日文的港台旅客看的版本
http://www.mlit.go.jp/common/001069925.pdf
第二頁的第六點有清楚的要你確認以下內容 並在購買人契約書上簽字
他幫我們翻好了
我保證將購買物品攜帶出境 不在日本境內使用或處置
購入した物品は最終的に輸出するものとして、日本で処分しないことを誓約します
所以如果在誓約書上簽名退稅了之後...到底可不可以再拿出來用呢?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6-01-14 19:49:00
被查到要補稅啊
作者: forcetrain (處女空氣)   2016-01-14 19:53:00
如果你被抓到,也要怪「部落客跟鄉民說」嗎
作者: yo1atengo (aa)   2016-01-14 19:54:00
反串失敗 我改一下
作者: nubain (nubain)   2016-01-14 20:18:00
我在想消耗品因為日常容易(誤)拿出來用 ,所以用破壞袋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6-01-14 20:18:00
這邊還是沒分清楚吧 你看第二點也是標示是消耗品
作者: elthy ( )   2016-01-14 20:41:00
処分根本沒有直接帶有使用的意思 字典裡最接近的意思是賣掉 反正把処分翻成使用有種自行腦補的感覺 真的要講使用就會寫使用(しよう)了
作者: bloody (valentine)   2016-01-14 20:43:00
我想重點是 一般物品的誓約書上面寫的清清楚楚的日文要購買人保證物品不在日本使用吧!第二張只是要證明那個翻譯。這樣清楚多了 反正要偷用就不要被抓到
作者: elthy ( )   2016-01-14 20:50:00
第一個pdf的英文翻譯用的是dispose 也通常是暗指賣掉的「處理」我只是針對字義來說而已
作者: julia761029 (啾)   2016-01-14 20:53:00
処分的翻譯為什麼會冒出使用的意思啊...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6-01-14 20:54:00
如果真不能用 依照日本人嚴謹的作法應該也會比照消耗品再多一格圖表示一般品若使用
作者: elthy ( )   2016-01-14 20:55:00
我自己覺得第二張的翻譯有點綜合了消耗品的規定進去啦...処分一般不會有使用的意思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6-01-14 20:55:00
你卻退稅被發現 該補稅的圖示 但卻沒有我只能說一般品 日本官方就是給你個比較曖昧
作者: elthy ( )   2016-01-14 20:56:00
第二張也只有對消耗品寫了不能在國內使用而已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6-01-14 20:57:00
的空間發揮 畢竟很多衣物或者相機品只要能不作販售有帶出去國外就好
作者: fish5123 (台灣的小朋友真的很棒)   2016-01-14 22:25:00
不讓你用的會裝破壞袋,沒裝的話,應該就沒有強制規定官方規定的只有要在30天(消耗品)6個月(一般品)攜出日本這樣應該清楚很多了
作者: bryan648 (抉擇)   2016-01-15 01:21:00
第一張的英文是寫dispose. 也就是不能在日本處分(賣給別人)
作者: libai (トスキーナア)   2016-01-15 04:55:00
文意有衝突時,最有效力的是官方語言日文版吧。
作者: BioHero (狙擊之狼)   2016-01-15 11:46:00
和日籍友人請教,在誓約書這個場合,処分是近似於賣掉.也問到処分和使用,処分詞義內不含有使用的意思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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