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跟男友去沖繩玩
駕照正本、翻譯本都帶了
人到車行了
老闆也把機車準備好了
可是租不了車~~◢▆▅▄▃ 崩╰(〒皿〒)╯潰 ▃▄▅▆◣
監理站給成我們汽車駕照的翻譯本啊!!!!!
當初去監理站申請的時候
還再三確認我們兩個拿的都不是汽車駕照
結果2份翻譯本都是給能開汽車的
雖然有指給老闆看,我們的駕照上"重型機車"的字跟翻譯本上被打叉的"重型機車"欄的字
是一樣的,但老闆說他們是認翻譯本。
之後老闆問要不要載我們去租汽車的地方
可惜我們都不敢
最後全程大眾交通工具
大概只去到一半的景點
本來想刪比較遠的名護行程
但飯店訂了,所以還是搭公車過去
雖然是監理站疏失,但我們自己也該檢查一下的
希望我們的經驗能給版友參考~
畢竟監理站可能比較常接汽車的case
就很自然的弄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