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價轉賣日本藥 單幫媽被函送

作者: bluetaro27   2014-10-22 18:08:04
自由時報 2014-10-22 11:36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單幫媽看準日本藥暢銷、好用,提供臉書下訂親赴日本批貨,
利用新堀江的精品店當據點,以進價的2至3倍賣日本藥品,高市刑大會同衛生局取締,查
獲液體OK繃、痘膏、眼藥水、頭痛藥等近百件藥品,今依藥事法將焦姓女子函送法辦。
焦女(32歲)坦承多年到日本旅遊,發現不只老一輩遊客喜歡買藥,連年輕人也喜歡到日
本買藥,差在兩者買的藥品不同,因此,看準年輕人最愛的痘膏、液體OK繃、止癢膏、眼
藥水,每年都要到日本進貨數十次,累計里程已達航空公司的金卡會員。
除利用臉書接受訂單外,焦女也利用新堀江實體店面當交易站,以高於進貨價格的2至3倍
販售,警方調查焦女經營4、5年,已準備開第二家分店,獲利相當可觀。
刑大偵五隊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第一次因法官認為警察只要到店面取締就行,駁回聲請,
但警方為保障國人用藥安全不放棄,擔心店內或倉庫藏大量禁藥,二度聲請才獲准,一舉
查獲大批醫師處方箋用藥,依藥事法將焦女函送法辦。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37561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4-10-22 18:09:00
就單幫客被抓包....
作者: alamabarry (.............)   2014-10-22 18:12:00
賣藥當然會出事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4-10-22 18:14:00
賣藥需要許可證才能賣,這麼高調賣當然會出事
作者: cka   2014-10-22 18:19:00
他整個也太高調了 幫親友帶EVE應該還好 要賣錢就大條了
作者: lianki (單眼 要爆嗎?)   2014-10-22 18:20:00
2,3倍的價格真賣的出去?!
作者: bigfacetwo (big)   2014-10-22 18:30:00
EX 1500買到時就有聽過賣3000的..2.3倍很正常
作者: hiruby (嫻音)   2014-10-22 18:31:00
賣otc是還好 台灣這邊規定模擬兩可 但是被抓到賣處方藥這要是藥局+藥師等資格 這才是移送法辦的主因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4-10-22 18:32:00
再怎樣都比坐飛機便宜,所以還是有人會買帳吧
作者: hiruby (嫻音)   2014-10-22 18:32:00
在藥局說什麼日本原裝進口 賣五倍都能賣出去
作者: baldeagle (殺人不著痕跡)   2014-10-22 18:57:00
呵,死好
作者: sswwer (願原力與我們同在)   2014-10-22 19:34:00
只能說活該
作者: kcl0801 (kcl)   2014-10-22 20:15:00
賣給親友就算了 開店面 真的活該
作者: blueslovetw (YuPinLove )   2014-10-22 20:36:00
太高調了@@ 真的怪不了別人..
作者: shiyanin (shiyanin)   2014-10-22 20:59:00
她怎麼有辦法在日本拿到處方箋用藥?
作者: amethysta ( )   2014-10-22 21:08:00
太高調,怪誰
作者: FMDream (Reset)   2014-10-22 21:14:00
自找的
作者: elvire (...)   2014-10-22 21:17:00
就是這種人害我們限制帶藥回台數量
作者: shotaizumi   2014-10-22 21:22:00
可能是指一級藥品吧~
作者: kb09 (09)   2014-10-22 21:28:00
日本的處方籤用藥跟台灣又不一樣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4-10-22 21:42:00
沒錯!處方籤用藥有那麼容易買到?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吧!你在日本買藥回來,人家就贓你是處方籤用藥!各位客官請小心啊!有心人要害你很容易喔!不要以為這是個案!EX那些絕對不是處方籤用藥喔
作者: kb09 (09)   2014-10-22 22:01:00
他又不是只賣EX那些 在台灣需要處方籤才能拿的藥在國外不一定需要處方籤才能買 而且你沒資格賣成藥也違法跟栽贓有啥關係 這種賣藥的最好重判 害大家買健康食品刑責比日月光排廢水罰還重
作者: MicroGG (La New總冠軍)   2014-10-22 22:25:00
問題不在於是不是處方藥啦,第一是商家沒有藥事證照第二是藥物本身沒有衛福部字號國內藥物即使是成藥,一般人間也不能自由交易阿這種新聞也能戰,只能說,身為一個鐵錚錚的男子漢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4-10-22 22:30:00
活該
作者: MicroGG (La New總冠軍)   2014-10-22 22:30:00
就要有什麼都想戰,什麼都能戰,跟什麼都要戰的決心
作者: Vett (Vett)   2014-10-22 22:31:00
自用跟轉賣的線還是要分得很清楚
作者: sswwer (願原力與我們同在)   2014-10-22 22:42:00
骨科大!!感謝說明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4-10-22 23:07:00
轉賣+高價賺差價..活該無誤。
作者: andyyeh20237 (安)   2014-10-22 23:35:00
從國外帶回來的藥物沒衛服部藥字號非自用者屬禁藥唷
作者: cmcer (lazyman)   2014-10-23 00:53:00
從日本買回來只能自己用,不能販賣或提供他人吸食(?)
作者: meijichoco (養小豬)   2014-10-23 01:47:00
沒執照亂賣藥一定完蛋 甚至眼藥水跟某些保養品也不行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4-10-23 07:27:00
2~3倍的意思就是日幣價格當台幣賣
作者: but (←殺千刀的UAO始作俑者)   2014-10-23 07:45:00
不是處方箋用藥問題 沒有合法輸入 而且自己不是藥劑師的話 銷售所有藥物跟醫療器材都違法 包括眼藥水都是
作者: adon0313   2014-10-23 14:33:00
之前有媽媽賣二手背帶也被罰啊檢舉也有獎金,被抓完全不意外
作者: ooomph (雨停了)   2014-10-23 17:09:00
我覺得這一定是得罪人被檢舉的…
作者: hirono (我在飛)   2014-10-23 17:12:00
乙類(二類)成藥也是要經過許可才能賣的喔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4-10-23 18:19:00
這種價錢有人買.....
作者: ROCAF (宅宅軍曹)   2014-10-24 00:30:00
沒看-4跟你家都還要申請藥商執照才能賣那些架上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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